终审周秀珍 绑架抢劫 维持原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04:5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周秀珍生于1965年5月,南充市仪陇县人。2002年,自筹资金在家乡创办了一所实验小学,欠下数十万元债务。从2003年开始,她独自一人骑摩托车奔走20000多公里,呼吁社会关心山区教育,曾被媒体誉为“女徐霞客”。南充市作协会员,在很多大中学做过“挑战极限、超越自我”的激励演讲。南充市第三届人大代表。2007年初,因涉嫌绑架罪被成都警方执行逮捕。去年10月,成都成华区法院以绑架、抢劫罪一审判处周秀珍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3万元。周秀珍不服,向成都市中院提起上诉。

  昨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南充女名人涉嫌绑架”案最终尘埃落定,成都市中院终审裁定,认定被告人周秀珍绑架罪和抢劫罪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此判决已生效。

  网友约会,南充女名人被控绑架

  昨日上午10时许,周秀珍再次站上法庭,等待判决结果。此案经成都市中院二审审理后,委托成华区法院二审宣判。

  据了解,今年43岁的周秀珍,原是四川省仪陇县永乐实验学校校长,曾是四川省南充市第三届人大代表。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2月31日,周秀珍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成都某高校一名大学生。随后,她让一不知名的女子将他约到一招待所内。她的同伙邓宇和另两人持刀具、棍棒等,冲进房间内,采用殴打、威胁的方式,强行抢走这名大学生现金和手机。此后,周秀珍在网上认识马某后,将他列为抢劫对象。2007年1月5日,周秀珍将马某带到一招待所内,她的同伙冲进屋内将他捆绑,抢走现金800元,另外还让马某托朋友再拿来5000元钱后才放人。

  法院查明,周秀珍等人以约见网友为名,在2006年12月至去年1月期间,和3名同伙先后5次抢劫、绑架。期间,他们不但抢劫被害人身上的财物,还将被害人捆绑,要求他的家人和朋友凑钱放人。去年初,周秀珍等人绑架生意人廖先生,向廖妻勒索5万元赎金后,相继落网。

  去年9月,成华区法院对周秀珍等4人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一审以抢劫、绑架罪,判处周秀珍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同案3人也分别被判获有期徒刑15年和13年。一审宣判后,周秀珍不服,向成都市中院提起上诉。

  周秀珍:狱中写书几十万字

  昨日,成都市中院委托成华区法院二审宣判。整个宣判过程中,周秀珍一直很平静地望着法官,在法官宣读二审裁定书时,她不时地轻轻摇着头。

  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周秀珍等人分别各自结伙,通过网络约会,暴力劫取被害人财物,构成抢劫罪;同时,他们通过网络约会,绑架被害人,在搜走被害人随身财物后,还以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勒索他们家人和朋友的钱财,构成绑架罪。周秀珍在犯罪中寻找作案对象,并进行组织策划,是主犯。

  市中院二审认定,周秀珍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能承受但我不能接受。”宣判完毕,周秀珍在接受记者采访。“我现在最牵挂的就是我的学校,还有我的母亲。”周秀珍提到,母亲现在已70岁,相信家人能照顾好她。“希望她相信我,相信我不是十恶不赦的人。”

  “有一些东西是没法回头的。”当问到她是否后悔时,周秀珍淡淡地说了句,“我是一个感性和理性都很极端的人,是一个行动者。”

  “我知道两审终审。”周秀珍说,从事发到现在,她在里面一直在写书,目前已写了几十万字,一共有两本。“我本来就打算写书,这只是把十年之后的事情提前来做了。”她说,在监狱里,她能坚持她的写作,在剥夺政治权利4年期满后,她还要出书。

  成华法 本报记者 杜雯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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