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防风林被砍光"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05:25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郑建彬 实习生 柯文浩 通讯员 王日添

  本报讯 3月18日,福清江镜镇柯屿村防护林被砍伐经本报A10版报道后,引起了当地有关部门的重视。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森林公安局获悉,防护林的承包者余学某和砍伐者温发某,已被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刑拘。江镜镇林业站站长何天某涉嫌渎职,福清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

  据介绍,经本报报道后,福清市林业局立即组织林业执法人员、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林业技术工程师会同福清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调查。

  经查,砍伐林木现场是位于福清市江镜镇柯屿村园中自然村,属该村第2小班,土地性质系林地,属非生态林、经济林地、果园地,面积共150亩。园内有防护林,主要树种为木麻黄、台湾相思;果园属于村集体,主要树种为枇杷,少量龙眼。

  警方调查后介绍,该果园于1987年承包给本村村民经营,因管理不善、多年失管,无法收到承包费,村委会又将该果园收回托村老人会管理。由于产生管理纠纷等原因,2008年1月,该村委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公开招标,江镜镇林业站站长何天某中标,种植商品林巨尾桉,承包期限15年。经查,实际上是何天某出面与柯屿村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由投资人余学某(龙田镇东壁岛厝场村村民)与何天某各占50%股份。

  今年2月开始,余学某雇温发某等6名民工,在未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对该果园内的枇杷、龙眼果树进行采伐。对园内的防护林带风折木、残次林进行择伐,还砍伐了园内临海的一片10亩左右的木麻黄、相思树等散生防护林,并将砍伐的木材出售给一家橡塑制品公司烧锅炉。

  该果园因管理不善、多年失管,使林业技术人员在现场测量中的计算方式意见不一,一时难以计算出结果。为此,福清市林业局聘请了福建省闽林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目前采伐现场的鉴定结论还在计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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