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鞍山将建6.3万平方米廉租住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08:46 千华网

  鞍山日报消息(实习生 张赫松 记者 邓小彬)昨日记者获悉,在刚刚结束的全省建设工作暨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我市与省政府签订了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状,承诺今年建设6.3万平方米廉租住房。

  据了解,在将建设的6.3万平方米廉租住房中,市区面积为5万平方米,海城市为1万平方米,台安县为0.1万平方米,岫岩满族自治县为0.2万平方米。

  我市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提供必要的操作规范。做好调查、审核、认定工作,按照规定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进行公示和轮候,并建立完善的城市廉租房审批和退出机制,廉租住房保障部门每年还将对保障家庭的经济收入、居住人口及住房情况进行复核,根据结果及时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方式、额度等进行调整。海城、台安、岫岩也将建立健全廉租房保障制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力争在今年年底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地方财政将廉租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的保障资金不低于10%。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廉租房的维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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