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新医保惠及退休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10:3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烟台3月31日讯 目前医保制度在不断完善,烟台市市直现行的医保政策于今年4月1日起将进行五方面的重大调整。日前,记者采访烟台市医保处相关人员了解到,此次五项重大调整中,退休的参保人员受益最多。因为退休人员的患病率较高,我国医保政策制定的大方向就是倾向于照顾退休的参保人员。

  此次烟台市市直医保政策大调整,主要涉及到以下五个方面。

  一、降低患者一、二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的起付线。目前现行的住院报销起付线标准是: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分别为500元、600元、700元,现调整为300元、500元、700元。起付线调整后,参保人员在二级医院住院的平均报销率将提高1-2个百分点,在一级医院住院的将提高5-6个百分点,有效地增加了在一、二级医院住院的参保职工医疗费用报销额,共计近100万元。同时,起付线的调整也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使用。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为患者报销医疗费的封顶线。原医疗费用报销的封顶线为一个医疗年度(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5万元,现调整为7万元,超出封顶线部分进入大额医疗基金救助(大额救助金的最大支付额仍然是15万元)。提高报销封顶线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增加支出700多万元。该项调整,充分考虑了已经退休的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使他们受益极大。

  三、,降低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自负比例。

  四、仍然执行提高后的住院床位费报销标准。原住院床位费报销标准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分别为10元、15元、20元,从2007年11月份起其标准调整为10元、25元、35元。调整后,每年将增加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额350万元。

  五、大幅提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调整后,在职职工平均月发放额为67元(含个人缴纳部分),退休为63元,调整幅度分别28%、55%,尤以退休人员增幅明显。将增加社保金支出约2300万元,更加有力地保障参保职工尤其是退休职工门诊医疗待遇。

  此次烟台市直医保政策五方面的大调整,主要是为了减少参保患者的个人负担,引导参保患者合理就医,进一步体现出社保基金的社会保障作用。调整后的医保政策实施后,社保基金将多支出390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1600万元、个人账户基金2300万元。


□见习记者 武波 □通讯员 郭范凯 史君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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