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户籍的也可做选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15:41 金羊网-羊城晚报

  宝安区启动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本报讯 上周末,记者从宝安区委区政府召开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动员会上获悉,凡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户籍在本社区居委会范围的居民及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享有政治权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均具有选民资格。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其中,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将经历调查摸底、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和确定、正式选举、检查验收等几个阶段。程序非常严谨,期间将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

  会议指出,非本市户籍,但在本社区居委会范围有合法自有产权的固定居所、有固定合法生活来源、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并享有政治权利的居民,由户籍所在地的居(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本人三年内未在户籍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的证明,也具选民资格。

  宝安区委书记周林祥说,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基层民主建设进程,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发展。他要求“一把手”要亲自挂帅,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文明祥和的选举氛围,组织选民有序参与选举。(王志钰 成维斌 李映静)

  (编辑:Wi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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