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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准入标准确定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19:57 BTV《北京新闻》
文稿标题:18个区县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准入标准全部确定 文稿作者:王乒1 写稿日期:2008-04-01 【导语】北京市建委今天公布全市18个区县最终确定的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准入标准,由于各区县辖区内居民收入和居住水平存在差异,因此准入标准也不尽相同。请看报道。 【正文】东城、西城、海淀、朝阳等城八区申请廉租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为人均月收入不高于580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家庭资产标准按家庭成员数量从15万到40万不等。远郊区县中,申请廉租房家庭人均月收入准入标准是:门头沟区、昌平区等四区为330元,通州460元,房山、怀柔等五区不高于580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准入标准是,顺义等三区不超过10平方米,房山等七区不超过7.5平方米;家庭资产按家庭成员数量划定五个标准,1人户最低的是密云,6万元,5人户最低为延庆,24万元。 城八区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家庭年收入划定为最低2.27万元、最高6万元五档,家庭资产最低24万元、最高48万元。申请家庭可通过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咨询详细的准入标准。北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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