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将逐户验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01:2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曾文琼 实习生 刘旭)不要以为廉租住房质量就可以随便应付,今后如果在建和已竣工的廉租房出现质量问题,直接责任人将受到严肃查处。记者昨天从广东省建设厅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对廉租住房全面实施质量分户验收,确保每套住房都达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条件。

  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廉租住房建设质量关系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的改善和生命财产安全,去年以来各地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有个别地区对廉租住房质量工作重视不够,导致不少居民投诉。

  为此,根据《通知》精神,今后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廉租住房全面实施质量分户验收,确保每套住房都达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条件。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住房交付时,要确保供水、供电、供暖、燃气、电信等设施达到使用要求。

  廉租房并不意味着选址就是交通偏僻的地方。按照《通知》要求,今后规划部门在规划廉租房选址时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生活和就业方面的实际情况,廉租住房项目应采取配套建设与集中建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尽可能安排在近期重点发展区域、产业集中区域和公共交通便利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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