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最低工资升至67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02:37 南方都市报

  

三区最低工资升至670元

  本报讯(记者 黄海林)从昨日开始,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将从每月600元上调至670元,而博罗、惠东、龙门从500元调整至580元。记者昨日从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近期将组织专项行动检查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并制订新工资指导价位。

  钟点工小时工资同时上调

  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五个档次,分别为860元/月、770元/月、670元/月、580元/月和530元/月。调整后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2.9%,其中第五类增长最快,提高了17.8%.调整后,广东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暂为全国最高,新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经惠州市政府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惠州的惠城区、惠阳区和大亚湾区企业执行第三类标准,最低工资从原来的每月600元提高到每月670元,折算成小时工资为3.85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钟点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上调到6.5元/小时;而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的企业则可能执行第四类标准,最低工资由原来的每月500元调整至580元,折算的小时标准工资为3.33元/小时,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5.6元/小时。

  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日前已正式发文颁布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将专项检查工资支付情况

  据该负责人介绍,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也将会做相应调整。该负责人表示,最低工资标准只是一个保障标准,不是分配标准,用人单位不能以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企业支付工资的标准,更不能以压低工资成本来增加企业利润。

  记者昨日了解到,由于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新最低工资标准的实行,惠州市劳动部门将在近期组织劳动合同专项检查和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督促企业用工以及工资的标准化。

  据悉,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后,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随之调整,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从原来的每月480元调整至536元,增加56元;而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失业保险金标准则将调至每月464元。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未按照新标准发放的将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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