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法院执行得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02:37 南方都市报

  

“幸亏法院执行得早!”
昨日上午,记者在道众公司厂区,看到空荡荡的厂房里,仅留下两台机器尚未运走。本报记者陈平生摄

  本报讯(记者 杨秀伟 通讯员 周桂颜 何键)“幸亏法院执行得早,明天早上再来,两台机器就被卖掉了。”南海狮山某金属制品厂前日向南海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昨日就将“老赖”财产执行到位。该公司主管老女士庆幸之余,对昨日开始实行的新《民事诉讼法》大加赞赏,南海法院正是依据该法,首次使用立即执行权,保障了债权人利益。

  [案情回顾]欠款3万拒不还债

  今年1月21号,老女士所在公司南海狮山某金属制品厂到南海法院立案,起诉被告南海道众五金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众公司)拖欠其五金材料的货款33156.47元,该公司虽多次催收,道众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搪塞拒付。南海法院接受诉讼财产保全,冻结了道众公司账户全部存款3970.7元,并查封两台总价约3万元的机器。2月27日,在南海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道众公司董事长郭某承诺3月15日前还款。不想,后来道众公司不但未按期还款,还从3月28号开始搬离厂房设备。

  昨日,老女士在接受采访时称,道众公司是一家生产摩托车的企业,公司在前日紧急联系律师,向法院申请立即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及时截获“老赖”财产执行

  昨日上午,记者随同南海法院执行局法官前往道众公司厂区,发现老女士所言属实。道众公司两个厂房此时已基本清空,空荡荡的厂房里,仅留下两台机器尚未运走。由于两处厂房是道众公司租借的,这两台机器已成厂内唯一财产。郭某没有露面,执行法官当场拟定裁定书等法律文件,计划公告执行情况,并将两台机器移送到南海公物仓保管。老女士表示,这两台机器价值估计只有2万多元,其中普通机床一台估价15000元、转塔铣床一台估价不到10000元。

  执行法官表示,能够及时截获“老赖”财产,得益于昨日开始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新法明确规定,只要被执行人存在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执行法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有权发出搜查令对其住所或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法官反馈]新法处罚“老赖”力度加大

  据悉,按照原《民事诉讼法》,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司法文书后,必须给被执行人一个自觉履行义务的期限,被执行人到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法院才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由于以往法院执行前都要向被执行人发放《执行通知书》,部分执行人就利用这个时间差转移有关财产。在这种情况下,送达活动实质上只具有“通知”的作用,威慑力很低,部分“老赖”甚至利用自觉履行义务期限转移财产,甚至“人间蒸发”,执行通知书也被部分申请执行人戏称为“走佬通知书”。

  南海法院院长曾振平昨日就此执行行动表示,新法中为法院执行提供了五大新措施,除立即执行权、媒体曝光权、刑事处罚权和提高罚款额度外,还规定了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义务,被执行人不仅应当报告当前的财产状况,而且要报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进行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予以罚款、拘留。对于情节恶劣的“老赖”,南海法院也加大刑事惩罚力度,将“老赖”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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