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东西大街整治沿街商铺 门头要统一商户有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06:01 东方今报

  

郑州东西大街整治沿街商铺

  郑州市东大街上准备整改的门头

  郑州市东西大街、郑汴路沿街商铺要设置统一门头标准,商户昨日参加座谈会时表示,自愿放弃采光权,能不能不拆超高门头。

  “沿街门头遮住二楼,就像人戴了个口罩,不好看!”“要是这个人脸上有毛病,不戴口罩才不好看。”昨天上午,郑州市东西大街、郑汴路整治项目部负责人和沿街商户座谈时,“店铺门头能否超过二楼窗户”成了双方 “交锋”的焦点。□今报记者 刘长征/文 邱琦/图

  门头要统一商户有意见

  3月30日,郑州市东西大街、郑汴路整治项目部出台了门头店招设置标准,规定沿街一层建筑门头应在一层门楣以上,檐口以下;二层以上建筑,门头应在一层门楣以上,二层窗台线以下。该标准还限定了商铺门头主体色调和门头禁用材料。

  这个标准涉及范围东到中州大道,西到二七广场,在7个办事处辖区,估计需要改正的门头面积占整个沿街门头总面积的一半以上。一些花大价钱制作了门头的商户对这一政策有不少疑问。为此,整治项目部负责人和一些商户代表一起在郑州市东大街办事处座谈,解答商户的疑问。

  门头能否超过二楼窗台线?

  商户代表刘智德是做整体浴室生意的,他家的门头是去年才做好的,花了三万元。他提出,东大街上许多商户租、买的是两层商铺:“我自己的二楼,用门头挡住,又不妨碍他人,为什么不行?”

  他还说,街道整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看,但以前的商户将二楼外墙打得都是洞,他现在的门头高度刚好挡住这些洞。如果将门头改低,这些洞露出来,岂不是更难看?

  还有商户提出,他经营的是全国连锁店,店铺的门头色彩、形状设计全国都一样。“我们公司北京、上海的门头都是一样的,如果郑州不允许,我们就没法做代理了”。

  有的商户说得更直白:“二楼是我的,我自愿放弃采光权,不拆我的门头行不行?”

  二楼属公共资源,不容侵占

  面对商户的提问,项目部负责人、郑州市市政局副局长司同义解释说,户外空间是社会资源,属于全体市民所有,由政府代表市民进行管理。目前,政府已经出台了门头店招的设置标准,超出规定范围的门头属于对公共资源的侵占,应该立即停止并纠正这种行为。

  他认为,即使商户租了二楼,也不代表二楼以外的空间归商户所有,因此,商户的门头不能超过二楼窗台线。目前违规的门头已经无偿占用了公共资源,现在应该退还。如果门头拆除后,墙壁外立面不好看,影响市容,那么应该由房屋所有人负责清洗、修补。

  至于全国连锁企业的门头,司同义说,虽然形状、颜色全国统一,但大小并不统一,既然郑州市出台了规定,只要门头大小在规定范围内,可以尊重企业的特色。

  商户不喜欢门头“一刀切”

  座谈会后,有商户表示,创建文明城市商家应该支持,但是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大多商铺是商户买或租的两层楼房,现在的门头也挺好看,不应该“一刀切”。

  郑州大学社会学教授张明锁认为,政府的思维喜欢“大一统”,认为门头整齐划一才好看。而商户则希望门头越有个性越好,这样才能“脱颖而出”,吸引顾客。在不影响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应该允许商家各自设置自己的门头,“城市多一点色彩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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