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被 卖业主全不知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06:0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现在我们车都没法停了。”昨日上午,天仙桥北街2号金海岸公寓的10多名业主聚在一起,因私家车停放问题准备找开发商论理。原来,这个小区的大部分车位已被开发商卖了出去,昨日起所有的车位收费标准上浮,如果业主们不按照新标准交费,车子就不能停放在小区车库里。

  业主袁女士去缴二季度的停车费时,从物管处得知,从4月1日起将按照新的停车费标准收取,如果不交钱,这些停车位将会被锁上,禁止车辆停放。“这里不让我们放,我们把车停到哪里去呢?”该小区共有160多住户,地下停车场有80个车位。在去年12月,开发商将其中69个车位连同小区的1到4层一起卖给了一家公司,随后该公司提高了停车费用。

  “事先也不跟我们商量,怎么能私下将车位卖掉呢?”业主王先生说,如果他知道车位要卖,肯定会先买下一个停车位。他还担心,大部分车位都卖给了这家公司,要是哪一天不允许停车,他们就得另找停车点,对生活将造成很大影响。

  小区开发商丰泰(四川)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刚告诉记者,公司目前经营困难,不得已才要出售停车位和其他设施,这部分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因此不需要事先告知业主。对此,四川同兴达律师事务所宋朝阳律师则表示,根据新实施的《物权法》,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开发商应该事先征求业主意见,如果业主明确表示不会购买车位,才可以将车位出售。

  记者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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