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会中标方案突然遭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06:20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主要分会场——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方案,经过专家评审、网上及现场公示投票、相关政府部门评议及无记名投票、南山区政府常务会议无记名投票及决议4道严格程序,于去年12月28日揭晓:奥运“鸟巢”中方总设计师李兴钢的“心水之作”——“海之贝”被确定为中标实施方案。

  然而,就在深圳市民欢呼“一个贝壳形状的巨大建筑行将镶嵌在深圳湾”之际,李兴钢突然接到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的一纸通知:宣告“海之贝”中标失效,另外一个设计方案“春茧”被确定为中标方案。

  过关斩将“海之贝”中头标

  去年11月18日到12月10日,“海之贝”方案被评审专家评为3家入围的设计方案之一,先后获得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投票第一名。12月11日,在深圳市规划局、南山区各委办局、大运会执行局等共同参加的方案评审汇报中,“海之贝”方案经无记名投票获得第一名。随后,“海之贝”方案成为“中标深化实施方案”。

  太突然了实施“春茧”方案

  然而,今年2月15日,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突然收到一个意外的电话通知,要求李兴钢参加由深圳市规划局组织的会议,与已经落选的一个设计方案“春茧”进行再深化、比选、审定。

  2月29日,“春茧”方案被确定为实施方案。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指挥部确实于去年底给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下发中标通知书,“海之贝”方案被确定为中标方案,业已产生法律效力,但是目前已经确定“春茧”方案作为实施方案。

  各方反响

  李兴钢:勉强可行令人费解

  对此,李兴钢备感意外。他说,包括始终参与深圳湾体育中心方案的招标、设计评审过程的深圳市规划局在内,之前并未有任何人对招标条件、评审程序等提出任何异议,而“春茧”方案在落选后又被强行拉回来与中标方案进行比选和进行“最后的审定”,实在令人费解。

  多数专家:支持“海之贝”方案

  北京工业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专家刘文光,参与了今年2月25日的专家评审会。刘文光从自己的专业角度给予如下结论:“海之贝”方案具有国际性、先进性及可操作性,其标书很完整,造价低,占地较大;“春茧”方案比较简约,占地少,对项目所在地有利,但也存在造价高、施工难度大的问题。

  刘文光说,当天的专家评审会共有9位专家参加,当时9位专家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两方案进行了比较,并发表了意见。大部分专家和自己的观点相同。

   深圳方面:“春茧”可成“地标”

  据了解,在有关方面向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发文宣告“海之贝”中标失效后,李兴钢所在单位和深圳方面有过交涉,而深圳市规划局人员也于今年3月14日专门赴京处理此事。至于弃用中标方案“海之贝”是否违法,深圳市规划局则认为“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认定”。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虽然“春茧”未中标,规划部门仍认为它“有特点、有独到之处。所以将‘春茧’确定为实施方案”。一名规划局工作人员称。该工作人员认为,弃用中标方案“海之贝”而选择“春茧”,不会影响深圳市政府的公信力,反而是为深圳负责的考虑,理由是能为深圳留下一个更有“地标”性质的建筑。

  律师说法

  律师李军:招标人行为违法了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表示,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的中标行为合法有效。

  李军强调,根据我国招投标法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违约应承担责任。根据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发出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行为,而进行竞标行为视为要约,发出中标文件则视为承诺。因此,双方的合同关系事实上已经成立。所以,除非经过法定程序认定该中标为违法,否则必须认定中标有效。而在此之外的另行评标或组织评审行为均为违法。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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