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通过一批人事任免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06:45 深圳商报

  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昨日上午闭幕。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庄礼祥主持。《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发展促进条例》等5项重要法规获得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市中院、市检察院的一批人事任免案获通过。

  三项特区法规年中开始实施

  这次常委会议通过的5项法规中,三项是特区法规,包括《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发展促进条例》,从今年6月1日起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两项是较大市法规,包括《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和《深圳市第26届世界夏季大学生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都须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会议通过了即将于本月10日召开的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这些草案须待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时,再提交大会审议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邀请市政府直属机构等主要负责人列席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

  四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

  审议和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提交的一批人事任免案,是本次常委会议的重要议程。

  市人大常委会方面,因年龄到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国提出了辞去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个人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新建提出了辞去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因年龄到限,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吴镝提出了辞去常委会委员、计划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因工作调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育军提出了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会议通过表决,决定接受上述人员的辞职请求。

  会议同时通过表决,任命李廷忠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此前担任的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职务。

  刘应力辞去副市长职务

  市政府方面,因年龄到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应力向常委会提出了辞去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会议通过表决,决定接受刘应力的辞职请求。同时任命黄敏为市交通局(市港务局)局长;免去刘志娇的市交通局(市港务局)局长职务。

  “两院”方面,会议通过表决,任命庄潮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其此前担任的市中院执行局局长职务;撤销裴洪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袁银平等19人为市中院审判员;免去张力的市中院审判员职务。批准王晋闽任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罢免王泽民的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市四届人大代表现有348名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及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确认王玲玲、田夫、刘元、李平、宋丽萍、周光明、贺禹等7人的市四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这7名代表都是最近在各个选区选举或补选为代表的;同时,于学军、王新建、吴镝、张育军、张建国、高立刚等6名代表提出辞去人大代表职务,已被各选举单位接受,报告确认上述6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至此,市四届人大现有代表34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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