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超速50% 将吊销驾驶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07:4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毛蜜娜 实习生杨迪)随着春季旅游高峰期的到来和北京奥运的日益临近,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也受到越来越多老百姓的关注。为了构建“平安奥运 旅游陕西”,创造安全和谐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西安市公安交管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决定于4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为期90天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整治行动的一个重点措施就是对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的驾驶人将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昨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大队“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启动仪式在西汉高速公路秦岭服务站举行。凡是当日开车从此经过的驾驶人及乘客都会得到高速公路工作人员发放的“安全提示卡”及“预防交通事故倡议书”。“安全提示卡”提醒市民经过高速公路时不要乘坐无证、无牌车辆;不要乘坐超载、超速车辆;不要乘坐人货混装的车辆;不要携带易燃、危爆物品上车。这样的温馨提示得到了乘客的一致好评。据悉,此次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从2008年4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其中4月1日至4月15日为安全隐患排查阶段,主要任务是排查道路安全隐患,摸清底数、建立台账;4月16日至6月16日为全面整治阶段,该阶段将从严查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6月16日至6月30日为巩固深化阶段,基本完成交通安全隐患的治理,使道路标志、标线全部符合标准。

  为了保证此次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效果,高速大队制定了细致的整治措施。从4月1日起,高速大队要求下属各中队强化路面管理,加大对重点路段、时段的管控力度,确保重点路段不失控,根据辖区道路超速违法行为情况设立固定测速点或流动测速组,每处测速点每天测速时间不少于6小时。此外,还将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超速50%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达不到高速公路最低限速却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取证处罚后,还将责令违法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对有严重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罚后,责成驾驶人或车主及时卸客转运;对在行车道或应急车道(路肩)停放车辆的,以及因故障牵引车辆拖移并依法处罚;对违法超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形式以及客车在高速公路随意上下人等违法行为,予以取证后依法处罚;对夜间疲劳驾驶的驾驶人除依法处罚外,应责令强制休息;对行人出行等车、兜售土特产、“黑导”“车导”和非机动车、进行车辆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结合,除按规定罚款外,要给予必要的安全教育。

  记者了解到,此次交管部门将充分运用交警队信息平台,认真分析辖区公路危险路段的规律特点,建立起危险路段档案。高速大队提醒市民,一旦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交通事故、驾驶人违法行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拨打029—81993358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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