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全国首推"抓贼有奖"(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08:16 台海网

  宋依泉说,盗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也就被视为“构成犯罪”。不过,即使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不构成犯罪,但给予治安拘留的,仍有一半的奖励。而凡是群众抓获盗窃嫌疑人,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又破获系列盗窃案件,定性为盗窃犯罪团伙,其中有两人以上被刑事拘留的,则加倍奖励。如果多名群众共同参与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奖励金将根据抓捕过程中个人贡献大小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经办民警裁决提出处理意见。

  政府希望通过奖励弘扬正气

  “推出此举的本意是为了激发市民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的积极性,营造主张正义、弘扬正气、见义勇为的社会氛围,形成人人出手打击违法犯罪的大环境。”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宋依泉一再强调。

  他表示,鼓楼是省会城市的核心城区,鼓楼在几个城区中的盗窃警情最多。在鼓楼区的全年案件中,盗窃案达到75%左右,盗窃案件这几年来都在高位徘徊。

  鼓楼公安分局局长郑雷声告诉记者,其在一次会议上提出了这个设想,随后得到鼓楼区委、区政府重视,上述的《暂行办法》从酝酿到出台历经了两个月的时间。

  “政府试图通过这种奖励,把正气弘扬起来,把市民动员起来,让市民参与其中。”宋依泉说,如果达到这个目的,那么群众的防范力量是巨大的,只要形成了大气候,盗窃嫌疑人就没有什么可乘之机,同时在协助警方打击和破获盗窃案件上,也增加了很多的力量。

  从《暂行办法》实施至今,鼓楼获得了一份不错的成绩单。根据福州市警方公布的信息,3月份市区盗窃警情持续高发,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2.7%,鼓楼上升不到1%,为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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