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刑事被害人家属首获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08:30 无锡日报

  昨天上午,女儿遇抢劫被害、家庭生活窘困的黄小牛,从锡山区检察院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8000元救助款。这是该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五部门率先在省内建立救助特困刑事被害人机制后实施的首例救助。

  发生刑事案件后,一些被害人及其家庭常因无法得到赔偿而陷入困境,但我国在帮助这一特殊群体的问题上尚未形成救助机制。3月25日,锡山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等部门,签署了《特困刑事被害人专项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联合救助制度建立后,对特困被害人及其家庭的救助便可贯穿于刑事司法的各个环节,刑事被害人如符合遭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家庭经济困难、赔偿义务人未履行赔偿责任等条件,便可得到相应救助。

  这一联合救助机制,突出强化了“救急”功能。公安、检察、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特困被害人符合救助条件将立即实施救助。特别是对死亡或重伤接受抢救的受害人原则上实施一次性救助。救助机制还同时实现了对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三方合法权益同等保护。司法行政部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特困被害人将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民政部门还将对符合条件的特困被害人提供低保、医疗、就学、就业等方面的帮助。据了解,该《实施办法》中救助资金的保障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以确保救助机制的可行性和长效性。(景明)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