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率先实施六重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08:37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苏州4月1日专电记者获悉,《苏州市区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今天起实施,市区低保、低保边缘、五保、三无对象、特困职工等困难群众可享受在全国率先施行的六重保障。

  这六重保障是:免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免交医保起付线;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医保补偿比例城镇职工60%-90%,居民60%-80%,减免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疗费;实时医疗救助,门诊医疗费用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后,其自付费用在每年2000元范围内享受70%的医疗救助金补助,住院费用在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后,其余自付部分享受70%的医疗救助,门诊特定项目和住院费用超出封顶线以上的部分,医疗救助金给予95%的救助;年度内自付部分超过5000元的,给予相应额度的年度补助;大病重病困难家庭每年春节将得到3000元的慰问补助金。

  据悉,苏州市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对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政策,去年对全市城乡8.8万困难人群支出医疗救助资金9421万元,个人最高救助金额达12.67万元。新办法的实施,将使困难群体的看病得到更好的保障。

  (王学容朱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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