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两家印制点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08:37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杭州4月1日专电(驻浙记者蒋萍)中国人民银行富阳市支行有关人员会同工商执法人员,今天对富阳永昌镇唐昌村2处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冥钞印制点进行了查处。

  执法人员在2处印制点检查时发现,他们印制的100元券、50元券的冥钞上非法使用了人民币图样,数量达300多万张,这些冥钞除了本地销售之外,还外销至衢州、嘉兴等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生产经营人员改正,并查封了非法使用的印有人民币图样的冥钞。中国人民银行富阳支行营业室副主任陈志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4条之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和其它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案的,人民银行将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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