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第一天7个理赔中心办结轻微交通事故41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09:34 郑州晚报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第一天7个理赔中心办结轻微交通事故41起
□晚报记者 刘德华

  本报讯 《郑州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昨日正式实施,市区7个“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中心”共处理轻微交通事故41起。针对很多司机对有关规定还有些陌生,交警部门表示,会给人们半个月的适应期,在此期间,对符合要求却未能迅速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以教育为主,不作处罚。

  《办法》实施第一天,多少有些不适应

  昨日上午,第一起出现在理赔中心的交通事故发生在黄河路与经六路口,一辆转弯的丰田轿车没有按照规定让行,结果与一辆直行的出租车蹭在了一起。在通知交警和保险公司后,两车司机被告知可以直接到理赔中心办理理赔事宜。于是,两车一起来到了万通一汽理赔中心。不到20分钟,理赔手续全部结束,无责的出租车一方拿到200元赔偿,负全责的丰田轿车一方,则可以在5个工作日之内在保险公司拿到350元赔偿。

  据统计,昨日一天,郑州市区7个“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中心”共适用《办法》处理轻微交通事故41起,均快速处理办结。

  记者了解到,虽然交警部门和各理赔中心都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少机动车驾驶员还是多少有些不适应。记者在花园路与国基路随机采访了10位驾驶员,其中8人听说过《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不过,他们都说没有实际接触过,还有些模模糊糊。在“如果遇到事故怎么办”的问题上,他们其中有6人还是习惯性选择拨打110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

  交警部门表态:前半个月只教育不处罚

  市交警支队长常志军表示,郑州市区每天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中90%的事故属于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轻微事故。这些事故能否快速处理,将直接影响着我市的整个交通状况,因此,对符合要求而不能及时撤离现场的行为,交警部门将采取措施予以处理。“考虑到人们对新《办法》的了解和熟悉需要一个时间,因此,我们决定在前半个月内以教育为主,不处罚。”

  线索提供 贾炜 邢红军

  以前,小事故警方也得到场协调解决(资料图片) 晚报记者 张翼飞 图

  警方提醒

  事故责任这样确定

  发生追尾、溜车、倒车、逆行4种事故的,行为车驾驶人担全责。

  违反交通信号造成事故,行为车驾驶人担全责。

  未按规定让行造成事故,确定时要根据实际情形判断。

  有争议这样处理

  当事双方对事故责任或赔偿金额发生争议,如果争议仅是对车损的,可以先用照相设备固定碰撞情况,再由保险公司人员勘察定损,超出交强险赔付范围的,可以在理赔中心向驻点交警提出制作事故认定书的请求;如果争议在于责任大小上,建议当事人直接到理赔中心理赔;如果争议在于应当负事故全责、无责方面,可以到理赔中心共同向驻点交警提出认定事故责任的请求。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照约定时间到理赔中心办理理赔手续,另一方当事人可报告驻点交警,由其通知对方到理赔中心前去办理,经通知仍无故不到的,驻点交警将把案件移送到事故发生地点的事故中队处理。

  下列情况必须报案

  机动车无号牌或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无交强险标志、保单,或未在本省投保交强险;

  驾驶人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一方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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