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问题困扰污水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09:36 21世纪经济报道

  以刚提出“县县建污水厂”工作目标的湖南省为例,2007年以前该省已建设的17座集中污水处理厂,设计运行能力为127万立方米/天。2007年1-6月份,仅有14座污水厂正常运营,平均运行天数为161天,平均处理能力为63万立方米/天,仅为设计处理能力的47%。尤其是2006年新建的8座污水处理厂中,就有3座没开机运营。

  造成湖南污水处理厂开工不足的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费征收不足。截至2005年底,湖南征收污水处理费每吨为4毛钱,低于全国每吨6毛钱左右的平均水平。另外,该省还有7个县级市按照2毛钱标准征收,还有汨罗等8个市未开征。

  河南的情况与湖南类似。2007年9月,河南省政府上报节能减排工作指标时指出,2007年全省计划建成污水处理厂38座,截至7月份基本建成4座。但已建成的水厂由于管网不配套、辅助设施不完善等原因,造成实际运行负荷率只有40%,大部分污水处理厂只能“晒太阳”。

  只有经济较为发达的浙江,目前将污水处理费标准提高到1.2元/吨,在全国属于比较高的水平。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可以弥补新增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费问题。

  目前,污水处理标准和饮用水标准都在不断提高,标准提高带来污水处理费用的增加。傅涛预计污水处理费会进一步提高,但如何提价,却是地方政府必须解决的问题。

  随着污水处理厂大规模建设和处理量的提高,此前一个一直被忽视的问题浮现出来——污泥处理。

  由于每处理一吨污水就会产生相应的污泥,而污泥处理费至今没有征收。随着县、乡、村污水处理进入管网,相应的污泥处理量也会加大,在不开征污泥处理费的情况下,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费用会更高。

  资金与运营困境

  除了上述处理费征收等问题,真正困扰污水处理的还是建设资金问题。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数据,“十一五”期间,我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需要2000-3000亿元资金。

  此前,多数地方政府依靠国债资金等筹措建设费,但污水处理厂后续运营管理费和污水处理费却非县级以下政府所能负担。

  傅涛指出,县级及以下政府没有城建费等费用开支,地方财政收入也非常有限,向县级及村镇居民征收污水处理费难度无疑比较大。解决污水处理费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通用技术咨询顾问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昆介绍说,以前污水处理厂等水务设施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国债投资来建设,如今国债投资越来越少。而随着银行从紧性货币政策执行,银行贷款也愈发艰难。

  刘昆认为,最有效的环保投资方式就是发起产业基金,以私募投资的方式来扩大水务产业的投资渠道。

  据记者了解,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等机构正准备发起一只环保产业投资基金,预计规模在500亿左右,首发募集规模在200亿元。包括社保基金、保险公司资金以及商业银行资金都对该基金表示了浓厚兴趣,但目前还在等待国家发改委审批。

  “基金的成立需要国务院和发改委的特批。”刘昆说。

  傅涛告诉记者,对于庞大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计划来说,最难的还不是建设,而是运营。

  按目前水务行业通行做法,地方政府在污水厂建设完成后,喜欢整体以BOT等经营方式转让给民营资本,以转让资金接着去建设新的污水处理厂。

  这种经营模式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污水厂的转让可能是“溢价转让”,转让过程不规范,导致未来污水处理费涨价;二是污水处理厂亏损或到期后,还要移交给地方政府去运营,届时地方政府没有大笔运营费用,势必难以应对。

  “在目前的价格、处理率等因素下,污水处理厂运营是赔钱的,这点政府要做好心理准备。”上述水务专家告诫。

  傅涛认为,解决县级以下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污水处理问题应该走城乡统筹、地区统筹的模式,目前湖北荆州等地已采取此种模式。

  但画地为牢的情形并不鲜见。按目前城乡规划规定,城市有“城建费”等环保投入,乡村则什么都没有。同时城市污水、供水设施只负责向本市提供供水和污水处理,没有义务向县级及以下地区提供服务。县级以下政府也完全可以拒绝地市级污水处理企业的供排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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