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不许“乙肝歧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13:10 北京晚报

  本报上海讯 上海市卫生局昨天透露,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在健康体检中的隐私权,从即日开始,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原则上不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劳动者健康体检的常规体检指标。市卫生局将按此原则对劳动者健康体检的格式化表格(常规体检项目)进行修订。

  上海市卫生局同时透露,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医疗机构方可在健康体检中对被检者增加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的检测:被检者主动提出要求检测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且检测结果仅反馈给被检者本人;用人单位能够书面证明被检者将在该单位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同时提供相关规定的书面材料。

  为了贯彻落实去年5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上海市卫生局出台了上述规定。上海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原则上不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劳动者健康体检的常规体检指标,就是要为劳动者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劳动就业机会,而且隐私权可以得到有效保护。

  据悉,以往劳动者健康体检时,曾规定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常规体检指标。由于部分劳动者该项指标不合格,即便是某些工种并不受影响,也常常被排除在录用范围内,或者受到歧视,而且其隐私权得不到保护,给这些劳动者造成了心理伤害。据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院长沈远东教授介绍,以前把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纳入检查项目中,约10%左右的劳动者即使肝功能正常,而“两对半”呈阳性,用人单位也会拒绝接受。其实“两对半”呈阳性并不传染,也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高低,并不影响劳动者的正常劳动。朱国荣 D090

  链接

  上海公务员录用

  没有“乙肝歧视”

  本报上海讯 乙肝病原携带者在体检标准中是合格的,这是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明确的内容。上海的公务员录用严格执行该项规定,没有“乙肝歧视”。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早在2005年1月19日起便正式实施。试行标准特别明确规定,乙肝病原携带者在体检标准中是合格的。同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必须由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各地实际另行规定或批准。宋杰 D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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