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干部修建违法占地豪华公墓将受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16:1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2日电 民政部官员今天表示,要加大对“豪华公墓”的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党员干部修建违法占地豪华公墓的要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今天下午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民政部网站联合专访,就“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窦玉沛在回答网友提问时作出的如上表述。

  窦玉沛称,对公墓的管理,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埋葬骨灰的单人或者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超过6平方米。但是有些群众要求建大墓,有些单位迎合这种心理,有些地方确实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造成了恶劣影响。

  窦玉沛表示,对此,首先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加大对公墓经营单位的规划、建设、用地、经营等环节的管理监督和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党员干部修建违法占地豪华公墓的要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第二,在适当时机,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公墓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对非法建设的公墓、超面积墓地以及非法销售、炒买炒卖等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要建立公墓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公墓年检、日常监管等一系列措施,加强日常的管理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窦玉沛指出,近年来,个别公墓或者塔陵的经营者利用群众不了解情况和快速致富的心理,采取欺骗手段和虚假的宣传方式,引诱群众炒买炒卖墓地或骨灰存放格位,给群众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也影响了社会稳定。现在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从加强社会稳定,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的角度,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诉求问题。现在有些案件已经经过行政调解或者司法程序得到解决,有些案件已经依法制裁了相关责任人。

  窦玉沛提醒广大公众,在购买墓位和骨灰格位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第一,按照国家关于殡葬管理的规定,要凭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才能购买墓位和骨灰格位。第二,仅限当事人使用,不得擅自转让或者倒卖,更不能作为投资的行为。第三,选择合法的公墓来订购墓位和骨灰格位,这样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避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失,避免上当受骗。群众在购买墓位或骨灰存放格位时,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进行查询,也可以查看公墓单位是否具有省级民政部门的许可证书;另外城市居民,不能购买农村公益性公墓中的墓位。

  窦玉沛表示,公墓是目前作为殡葬改革的一个配套设施,也是一个过渡形式,不是中国殡葬改革的发展方向。在现阶段,为了满足公众对死者保存骨灰这方面的愿望和需求,是存在的。但由于它不代表殡葬改革的方向,国家对此是限制的。所以我们现在建设公墓,首先各地要进行全面的规划,根据城市的死亡人口数和未来发展需求量制定规划,这个规划要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审批后还要报民政部备案,将来建设公墓时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再报到省级民政部门来审批。(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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