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房产商代表称不会补偿差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3日09:18 南方都市报

  -教训

  风险提示很重要

  深圳律协房地产专委会主任尹成刚认为,虽然从法律角度,开发商无需补价差,但有关方面也应该做好风险提示和价格干扰。

  对于这一纷争,颜雪明也认为,说明所处的这个市场并不成熟。开发商要总结的是,如何向客户提示风险,如何令客户持久地满意;购房者则要总结如何更理性地投资,更准确地判断和承受风险,依照法律与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作为公众喉舌的媒体和作为市场裁判的政府,也应当对这一场纷争有明确的是非判断,向社会传达出正确的信息。

  -开发商观点

  房价缩水不“怪”开发商

  万科代表认为业主房屋价值下降是市场价值降低所致

  “万科地产”该是多少钱,市场说了算

  对于桑泰地产的补偿,万科公司代表表示,考虑到客户的实际感受,有的开发商采取了给付一定利益,以安慰客户的做法。这属于开发商自主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责任或者合同义务,他愿意给谁利益、愿意给谁多少,都是他自己的事情,万科不会考虑补价差,但同样会考虑到客户的感受,会在合同义务之外做更多的事,例如提升房屋价值等,但仍会以合同为底线。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颜雪明介绍说,买房人的房屋价值缩水是市场造成的,对于不少业主认为,正是因为开发商降价,导致自己房子价格缩小,这是不对的。他认为,客户房子原样存在,并没有受到任何损坏。客户所说的损失,只是市场价值的降低。既然是市场价值下降,那就不是交易对方的原因。客户原来肯出200万元来买,说明那时市场认可的价值是200万元;现在同样的房子,开发商只卖160万元,并不是开发商风格高,而是市场上它只值160万元了。开发商即使硬撑住不降价,客户手中的房子也不可能保值,该是多少钱,还是由市场说了算。

  “桑泰地产”补偿只是企业自主性行为

  在万科第五园以及金地梅陇镇等楼盘,部分业主认为降价导致他们的房屋价值受损要求补偿,就在此时,深圳桑泰地产也做出决定:在售楼盘桑泰丹华府三期近期推出特惠单位,对此前已购房的业主,开发商将按照特惠价全部进行差额补偿,桑泰地产因此成为深圳乃至于全国首个全额补偿前业主差额的开发商。

  对于补差价的动因,桑泰地产法律顾问在昨日发布会上解释说,丹华府三期于去年年底开盘,均价2万元/平方米,目前已经售出三成20多户,而一、二期的开盘价为八九千元,上月底,该楼盘开始推出特惠单位,1.6万元/平方米的均价,也就是说,受益于这一补偿的只有二十来户可享受4000余元,而且也要在入伙之后根据入伙时的价差来补偿。

  桑泰表示,补偿只是在房价下跌时,企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企业发展需要做出的一个自主性行为。他解释说,这样做是考虑到因为降价使购房的业主产生心理不平衡,也容易产生社会矛盾。但对于因此举措而冲击到整个市场,这位代表表示当时没有考虑到这么多。

  “泰华地产”不退房不补现金差价

  在这一轮“降价索赔”中,不少房地产开发企业都受到影响。泰华地产代表介绍说,3月16日开始,就有业主来到售楼处,提出要求无条件退房或现金补差价。公司的处理原则是不退房不补现金差价,但会做价值提升,昨日又送达一份公告书。

  本版采写:记者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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