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解放前,西藏实行的是上层僧侣和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制,西藏的广大农奴迫切要求挣脱农奴制的枷锁。和平解放后,许多上中层的开明人士也认识到,如不改革旧制度,西藏民族断无繁荣昌盛的可能。中央人民政府考虑到西藏历史和现实的特殊情况,对西藏社会制度的改革采取了十分慎重的态度。“十七条协议”规定,这种改革中央不加强迫,由西藏地方政府自动进行。1957年1月,国务院总理周恩来访问印度期间又向达赖、班禅及随行的西藏地方政府主要官员转交了毛泽东主席的信,传达了中央的决定,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1958年―1962年)不搞改革,过6年之后是否改革,仍然由西藏根据那时的情况和条件决定。
但是,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根本反对改革,试图永远保持农奴制,以维护既得利益。他们蓄意违背和破坏“十七条协议”,变本加厉地进行分裂祖国的活动。1952年3、4月间,西藏地方政府的司曹鲁康娃和洛桑扎西暗中支持非法组织“人民会议”在拉萨骚乱闹事,反对“十七条协议”,提出人民解放军“撤出西藏”。1955年,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索康·旺清格勒等在当时的西康省藏区秘密策划煽动武装叛乱。1956年,该区叛乱开始,叛乱分子围攻地方政权机构,残杀工作人员和群众数百人。1957年5月在西藏地方政府噶伦柳霞·土登塔巴、先喀·居美多吉的支持下,成立了“四水六岗”叛乱组织,稍后又成立号称“卫教军”的叛乱武装,提出“西藏独立”及反对改革的口号,叛乱活动愈演愈烈。武装叛乱分子窜扰昌都、丁青、黑河、山南等地区,杀戮干部,破坏交通,袭击中央派驻当地的机关、部队,并到处抢掠财物,残害人民,奸淫妇女。乃东宗一个名叫东达八扎的商人,因不肯参加叛乱,叛乱分子把他和妻子抓起来,吊打过后,将东达八扎杀死,将他妻子强奸。当时的旧西藏地方政府也承认,很多群众因遭叛乱分子残害向他们告状,仅1958年8月,就有70多起。
中央人民政府本着民族团结的精神,一再责成西藏地方政府负责惩办叛乱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并对西藏地方政府的噶伦表示,“中央不改变西藏地区推迟改革的决定,并且在将来实行改革时仍要采取和平改革的方针”。但是西藏上层反动集团把中央这种仁至义尽的态度看作软弱可欺。他们宣称:“9年来,汉人动也不敢动我们最美妙最神圣的制度;我们打他们,他们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只要我们从外地调一大批武装到拉萨,一打汉人准跑;如果不跑,我们就把达赖佛爷逼往山南,聚集力量,举行反攻,夺回拉萨;最后不行,就跑印度。”
西藏的武装叛乱,从开始就得到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美国人诺曼·C·霍尔著《美国、西藏和中国》披露,1957年,美国中央情报局从旅居国外的藏人中挑选6名青年,送美国的关岛,接受识图、收发报、射击和跳伞训练。此后,美国又在科罗拉多州海尔营地分批训练“康巴游击队员”达170人,经训练的“康巴游击队员”被分批空投或潜回西藏,“建立有效的抵抗运动”,“反对中国人的占领”。1975年9月5日香港出版的《远东经济评论》所载《美国中央情报局对西藏的阴谋》一文记述:1958年5月,首批受美训练的两名特务携带电台到叛乱头目恩珠仓·公布扎西设在山南的总部与美国中央情报局联系。不久,美国即在哲古地区空投一批武器弹药给叛乱分子,计轻机枪20挺,迫击炮2门,步枪100支,手榴弹600枚,炮弹600发,子弹近4万发。这一时期,美国还从陆路偷运大批武器弹药供给盘踞山南的叛乱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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