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有为称中国必须在制度上有突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4日14:41 金羊网-羊城晚报

  论战二:所有制问题不能碰?厉有为撰文———

  中国须在所有制上有突破

  作为地方领导人,厉有为多年来一直关注着所有制问题。而以此为主题的另一场大批判,也给他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公私之争”掀起轩然大波

  1996年,已经59岁的厉有为参加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23期,为期3个月。厉有为写了一篇毕业论文《关于所有制若干问题的思考》,通过总结深圳的所有制改革经验,并进行理论探索。文章提出,为适应中国已经设定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目标,中国必须在所有制问题上有所突破。他认为社会财产占有情况如何,是任何社会的最重要问题,对中国也是如此。这个观点踩了当时所有制的雷区,碰了“公”与“私”的高压线,顿时掀起了轩然大波。

  1997年上半年,一篇无作者署名的对厉有为《思考》批判的《按语》横空出世,在北京传得沸沸扬扬,矛头直指厉有为和他的论文。《按语》说,“这决不是一份普通的‘学习’体会和‘思考’,而是精心准备抛出的一份彻底改变我国社会主义改革方向的政治宣言和经济纲领”,说厉有为是“反马克思主义的修正主义浊流”。随后,来自全国各地的批判接踵而至。事情闹到中南海,一位中央领导说:厉有为是在党校的内部讨论会上谈自己的学习体会,如果这样的发言也要批判,那么今后谁还敢说话?

  不久,厉有为当选为中共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一场风波烟消云散。

  生产资料占有需实现社会化

  关于所有制的理论思考,厉有为从未停步。他认为什么所有制最能适应和促进生产力发展,什么所有制在这个历史阶段就最先进;几乎全部的全民所有制的占有形式对我们目前的历史阶段来说,是理论上的、理想化的,不应是实际的占有形式。厉有为认为,在公有制和私有制之间,有第三种所有制存在形式,它既有私有制属性,同时又具有公有制的性质,这就是社会所有制,股份公司就是如此。

  “全民所有制超越了历史阶段,我们就是要往回走”。即使在今天,厉有为的观点也仍然很“超前”。

  “马克思、恩格斯在著作中提到的生产资料全社会所有是共产主义时代,是消灭阶级、消灭国家、消灭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才实行生产资料全社会所有。我们在没有达到那种生产力水平的情况下,实行生产资料全民所有,是超越了历史阶段。”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深圳进行了关于所有制的改革实践———股份制改革,厉有为称之为“生产资料占有社会化的改革”。

  回顾往昔,厉有为总结说,在生产资料占有社会化方面,深圳进行了四个方面的探索:一,实行公众股份制,凡是符合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都可以上市,成为公众股份公司,充分社会化,股权可以在市场上交易;二,在农村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深圳原来19个镇,全部实行股份合作制,这在全国是首创;三,中小型国有企业,不适合上市的,实行职工内部持股制;四,高科技企业,通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持股,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如今的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几乎百分之百是员工持股、技术人员持股、发明者持股、经营人员持股。像华为,现在有6万人,5万人持股;中兴通讯,原来是国有企业,后来改制为国家持股51%,企业职工持股49%。“华为、中兴的迅速发展和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改革有极大的关系,根本不用政府去操心,职工自己就会干好,因为这和职工本人的利益完全挂钩。职工既希望拿高工资,又希望能够多分红,既有眼下利益,又有长远利益。”

  深圳1993年出台了《职工内部持股条例》,鼓励国有中小企业职工内部持股。领导人负较多责任,可以多持股。职工持股一时拿不出钱来,当时就实行三个三分之一:由企业的福利基金拿出三分之一;由企业担保银行给职工贷款三分之一;职工自己拿出三分之一,大多数职工都拿得出。1993年时,几百家企业开始推行了职工内部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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