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尾气超标排放机动车7月起禁止上路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5日07:04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4月4日电 (记者杨成军) 沈阳市环保局机动车尾气防治中心主任柳毅近日表示,沈阳市从今年起对机动车辆实施“绿标”“黄标”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制度。今年7月以后,没有获得“绿黄标”的机动车将因超标排放尾气被禁止上路。

  沈阳市环保部门规定,今年4月至6月,沈阳市机动车车主可以到指定地点领取机动车环保“绿黄标”。2005年以后的“新车”可免费获得“绿标”。2005年以前及外地牌照车辆,需进行尾气检测后,方能确定贴“绿标”(环保),还是“黄标”(合格)。尾气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不发放任何标识,而且还会被禁止在沈城街路上行驶。同时,为配合奥运会,贴有“黄标”的车辆,进入奥运赛场和主要街路将被限行。无法获得环保标志的机动车需要经过治理后方可达标上路。沈阳市目前在全市共设立了10处机动车环保检测站。

  另据了解,今年7月1日以后,机动车车主只要登录沈阳市环保局的官方网站,输入车牌照号,就可以查询到机动车年度尾气检测情况,随时掌握机动车尾气年检信息。从明年开始,“绿黄标”的发放将随车辆正常的安检同步实施,一年一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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