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监控欠薪两月以上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8日07:36 台海网

  台海网4月8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对欠薪两个月以上的企业,福建省将实行重点监控。昨日,记者从在福州召开的全省劳动工资和劳动仲裁会议上获悉,2008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全面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重点解决工资分配中的突出矛盾,提高劳动仲裁质量,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据了解,今年福建省要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的目标,并启动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力争用5年时间逐步使集体合同制度基本覆盖各类企业;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确保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欠薪两个月以上的企业,要实行重点监控,特别是对欠薪两个月以上的,且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对普通职工工资不增长的企业进行行政函告;同时各设区市在2008年4月底前要发布当地工资指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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