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票面可开金额超10520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8日17:19 法制与新闻

  3省制假窝点被端

  9月5日,专案组获悉:有一批非法印制的发票将从广州通过飞机托运至昆明,货主为“罗文杰”,专案组当即赶赴昆明。当日17时许,民警将前来取货自称叫“王冬铭”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当场缴获非法印制的百元版云南省定额发票近8万份、十万元版云南省广告专用发票1万份、百万元版云南省收款专用发票1万余份、百万元版云南省建筑安装专用发票8200份,票面涉及可开金额为1925亿余元,又一个制假窝点从天而降。

  “王冬铭”被抓获后,拒不供述真实身份以及犯罪事实,专案组组织经验丰富的侦查员对其展开审讯,证实其真实身份是罗东明,也就是嫌疑人罗文杰的父亲。原来,在昆明,罗文杰父子是杨某某的下线,一直以来都在销售宋帮福印制的假发票。后来,罗文杰的表哥在广州认识了另一个绰号叫“阿龙”的张姓男子,其生产的假发票质量更好,价位也更便宜,罗文杰便开始销售“阿龙”的“货”。

  9月16日,专案民警在昆明将犯罪嫌疑人宋帮福抓获。其交代了组织印制假发票的犯罪事实:用于印制假发票的印刷设备等物,都是他个人出钱购买并组织印制,然后让客车代运至昆明,再由其妻弟杨某某将假发票送到其指定地点交给下线的。每月宋帮福支付妻弟杨某某2000元工资。

  “从广州又有一批假发票发到昆明某物流公司!”9月26日,专案组民警再次得知这一消息后,找到该物流公司进行蹲守,19时30分许将犯罪嫌疑人罗文杰抓获,并查获各种假发票33万余份和电脑、打印机各一台。次日,根据线索又在昆明市某货运部缴获13.7万份重庆发往昆明的假发票。

  10月11日,“8·17”非法制造假发票案另一主犯,绰号“阿龙”的犯罪嫌疑人张慧龙在广州落网,并现场查获用于制造假发票的电脑、打印机、晒版机、扫描仪等制版设备。经审讯,张慧龙对其参与非法制造假发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08年1月10日,根据线索,专案民警远赴浙江温州抓获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犯罪嫌疑人宋帮福的妻弟)。至此,“8·17”案宣布全面告破。

  在该案侦破中,云南省公安机关和税务机关紧密配合,转战滇、黔、粤、浙、豫5个省份,行程数万公里,一举捣毁贵州兴义、昆明和广州3个制假售假窝点,抓获涉案嫌疑人5名,缴获各类假发票100多万份,票面可开金额达10520余亿元,涉及全国9省市各类票据97种,缴获的假发票足足可以装满两卡车!据税务部门的同志介绍,已查获的各种假发票的制造工艺与真发票几乎没有差别,普通消费者和税务工作人员都难以辨别,如果流向社会,将给国家造成750多亿元的税收流失。据公安部经侦局提供的资料表明,此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获的假发票票面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

  被告人请求轻判

  2008年2月22日上午8点30分,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

  “把被告人带入法庭!”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公安部督办的罗平“8·17”特大制售假发票案被告人宋帮福、罗东明、罗文杰和张慧龙在法警押解下走进法庭。他们的目光不停地在旁听席上搜寻,看见亲人,目光中顿时充满欣喜、后悔与自责。

  涉及全国9省市,共有97种样式的103万余份票据,涉案票面可开金额超10520亿元,被称为我国建国以来的最大制售假发票案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挤满了来自中央及省市媒体的新闻记者和旁听群众。

  受审的4名被告人中,宋帮福是四川人,今年35岁,罗东明和罗文杰是父子关系,来自湖南,31岁的张慧龙是广东广宁县人,另外一名涉案主嫌犯杨某某被另案处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8月以来,宋帮福伙同杨某某,在贵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办事处新建村3组1号出租房内,非法制造各种普通发票。被查获时,民警共查获各种假发票40余万份及各种制造假发票的设备。2007年9月5日,办案民警在昆明银翔航空货运服务公司将前来接货的罗东明抓获,查获假发票10余万份。同月26日,民警从罗东明、罗文杰位于官渡区高家村的出租房内,查获从外地购买并准备销售的假发票30余万份。次日,民警在昆明铁轩快运货运部查获从外地发往昆明、出售给罗文杰的假发票19万余份。2007年8月以来,张慧龙在罗东明、罗文杰的帮助下,多次为他人非法制造的发票排版、制版,并帮助将所制的假发票出售给罗文杰。

  “在这起多人参与的非法制售假发票案中,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确,各自对自己的下线负责,属于共同犯罪。采用电脑操作,手段较为先进、隐秘。这些假发票一旦流入社会,将造成国家巨额的税收流失。社会危害性较大,应以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定罪量刑。”公诉人的指控铿锵有力。

  面对指控和大量证据,宋帮福一直默默地低着头,他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尽管数额最大的假票据是在55岁的罗东明的住处搜出的,但庭审中他大呼冤枉:“我根本毫不知情,编织袋里有什么我不清楚,我和几个同案根本不认识。”他的儿子罗文杰坐在旁边,他是整个案件中假发票最大的买家,还发展了很多“买主”(下线)。和父亲同台受审时,对于自己的罪行,他没推诿,也没辩解,只说自己连累了父亲,并当庭声称其在警方的陈述不实。而负责电脑排版的张慧龙说:“我只排了一次版,并不是检察机关指控的多次排版,请求法庭轻判。”

  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为自己聘请了辩护律师。除罗东明的辩护律师外,其他辩护律师均提出:“除了罗东明和罗文杰父子,该案的犯罪嫌疑人互不认识,不应定性为共同犯罪,而应根据各人的犯罪情节和金额来分别定罪量刑。虽然涉案发票面值巨大,但这些发票尚未流入社会,没造成实际危害,应酌情从轻处罚。”罗东明的辩护律师为其做了无罪辩护,他认为从罗东明和罗文杰住处搜出巨额面值发票,没有证据证实是其购买或制造的,指控罗东明帮助他人非法制售发票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依法宣判罗东明无罪。

  由于本案案情重大,证据众多,上午的法庭调查从8点30分持续到11点30分。下午4点,控辩双方进行了3轮激烈的争论。在最后陈述阶段,4名犯罪嫌疑人当庭请求法官能给他们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给予从轻处罚。而张慧龙的一句话语惊四座:“我是外省人,如果要交罚金请多给我点时间。”他的言论一出,旁听席上发出嘘声:“到什么时候了还谈钱,无药可救了。”下午5点,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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