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歌厅纵火犯一审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0:30 新晚报

  据新华社石家庄电(记者 杨守勇)因故意纵火造成11人死亡的河北省承德县歌都歌厅服务生姜大永昨日被承德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医鉴定,11名死者均系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法院认为,被告人姜大永放火致使多人死亡,其行为触犯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一审判处姜大永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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