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饰物掉色消费者索赔遭拒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0:54 哈尔滨日报

  编辑同志:

  几天前我在道里区金太阳商场买了一套衣服,衣服是样品有些脏,我回家后就洗了洗,结果衣服上的装饰物严重掉色。为此,我找到商家要求退货,被拒绝后,我找到商场管理部门讨要说法,不想商管部门非但没有帮助调解,说我洗衣服不该用洗衣粉,衣服掉色是我个人洗衣不当造成的。商家的这种态度及答复让我很是不解,这件衣服上根本没有洗衣说明,而且在我购买衣服时售货人员也从未说过洗衣服还有这样的“禁忌”。

  读者 赵女士

  记者调查:

  记者与赵女士联系后,她介绍,上月31日她在金太阳商场三楼“冬妍饰品”花70元买回一款二件套短衣,因为这套衣服在外面挂的时间较长,有些脏,售货人员打了七折并告诉她:“回家洗洗就行。”6日,赵女士把买回的衣服洗了,不想衣服上挂的黄、红、褐等颜色的装饰绒球都严重掉色,淡蓝色的衣服被染成了“大花脸”。赵女士找到卖货的业户和商场管理部门,结果不仅没有讨来说法却惹了一肚子气。

  7日下午,记者陪同赵女士找到该商场商管部门有关人员,对方答复:衣服染色是因为顾客洗衣时用了洗衣粉,这是顾客个人的问题。如果想证明是衣服质量问题,顾客可以自己拿着衣服到有关部门去鉴定。赵女士当场质疑:“洗衣服不用洗衣粉用什么?你们又有谁告诉过我不能用洗衣粉洗衣服了?我该要哪儿去做鉴定?”商管人员称:“这事我们领导都过问了,也答复了,商场协调不了,上别的地方反映吧。”

  随后,记者随同赵女士来到道里区消协,消协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没有洗涤说明标识的衣服,按说都不应该上市销售,而且销售人员也没有提示消费者如何洗衣,所以商家说衣服洗花了是消费者自己造成的没有道理。消协将尽快进行协调,帮赵女士维护权益。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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