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厅纵火犯一审判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1:02 金羊网-新快报

  “河北承德歌厅纵火案”续闻

  据新华社电因故意纵火造成11人死亡的河北省承德县歌都歌厅服务生姜大永昨天被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检察院的起诉书说:被告人姜大永在承德县下板城歌都歌厅当服务生期间,歌都歌厅管理人员郑新婷因搞卫生等事经常训斥姜大永,姜大永对此十分不满。2007年11月,郑新婷给姜大永开工资后又训斥姜大永乱花钱。姜大永在休息时回想郑新婷经常训斥自己的事,便想将歌厅吧台内的电脑主机烧毁,以报复郑新婷。姜大永引燃吧台,引起火灾,致使居住在歌都歌厅内的佟月鑫、任永波等11人死亡。经法医鉴定,11名死者均系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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