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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禁止黄包车在部分道路通行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1:08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牟晓翼 通讯员 交宣)广州拟禁止以非法营运“黄包车”为主的人力三轮车(环卫车除外)在部分道路的通行! 昨日,广州市交警支队就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该不该禁、怎么禁等问题,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引起舆论一片哗然。 禁行理由 多数用于非法营运 广州市交警部门的声明称,2007年1月1日广州市中心城区实施全面禁摩后,很多路段出现人力手推(拉)载客车(俗称“黄包车”)、人力手推(拉)载货车、人力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情况,特别是在一些批发市场、城中村和城市周边地区非常突出,并迅速形成了一批从事非法营运的群体,引发了一系列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这既加剧了人、车、路之间的矛盾,大大降低道路的通行能力,又增加了安全隐患、引发伤亡事故。 据统计,2007年因非机动车引发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共1454宗,其中死亡141人,伤1558人。 现行法规 不需登记就可上路 如同禁摩、禁电动车事先必须公开征求意见一样,在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没有强制规定非机动车必须依法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而且在《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也未对此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交警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缺乏相关的依据,导致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手推(拉)车等非机动车一直处于无序发展的状态。 如若真得要禁行,广州市有关部门势必会借鉴两度禁行交通工具的经验: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并邀请各阶层市民代表参加由政府召开的听证会,搜集意见后作出决定。 提意见具体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26号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728室收 (邮编:510640) ●邮箱地址:gzjtqzyj@yahoo.cn ●广州金盾网:www.gzj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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