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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资金拟入区县预算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2:05 新京报
■ 相关新闻 本报讯 (记者吴狄) 记者昨日获悉,此次公示的《条例(草案)》还对法律援助的政府资金保障进行了规定。该条例要求,北京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且保障法律援助资金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增长,且法律援助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监督。该条例还规定鼓励组织和个人以捐赠形式资助法律援助事业。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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