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廉政网” “曝光”乡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2:0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吕佳瑜)昨天上午,因被控自办“中国纪检监察廉政建设网”,通过办理工作证为由进行诈骗,45岁的王建业与被骗后再行骗的吕某、褚某一同站在西城法院的被告席上。

  公诉机关查明,来自河南的王建业曾经当过记者,现无业。2006年8月29日,他在河南申请注册并找人帮忙设计“中国纪检监察廉政建设网”。并虚构网站与中纪委、监察部存在工作联系,网站的工作证、调研证上附有“过高速不花钱”等特权。在2006年10月至2007年5月间,王建业以每种证件5000元的价钱,骗取吕某、褚某两人各5000元。

  后吕某、褚某在明知该网站系王建业个人建立的情况下,先后“入伙”。又以相同手段骗取了王某、周某、田某等人2.5万元。

  另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间,王建业以将河南省辉县市胡桥乡政府占用农民耕地修建公路一事在“中国纪检监察廉政建设网”上曝光为由,勒索1.5万元。

  据公安机关查明,王建业在收到反映河南省辉县市胡桥乡政府占用耕地修建公路的投诉信后,写了调查稿件寄往辉县市。去年1月7日,辉县市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胡桥乡书记3位领导专程来到北京,向王建业单独“汇报”。

  胡桥乡书记付某的证词显示,王建业提出胡桥乡成为网站的共建单位。乡政府领导们商量后同意,并支付给王建业1.5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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