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园被指未审批先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2:05 新京报

  

温泉园被指未审批先建
3月31日,衙门口“温泉休闲园”工程已停工3个多月。该工程被指未批先建,涉嫌违法。本报记者 孙纯霞 摄

  3月31日下午,45岁的温胜春继续整理着有关衙门口农工商联合公司(以下简称衙门口公司)“温泉休闲园”的材料,准备向相关部门举报。

  案上的举报材料堆积了十余厘米高,都是这个中太建设集团北京第一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太公司)经理自今年1月底以来的“成果”。

  去年12月,身为“温泉休闲园”装修商的他要求提前结款退出工程。1月29日晚的工程款谈判中,一伙陌生男子闯入将他的几名员工砍伤。

  在他看来,“温泉休闲园”存在很多问题,如工程未批先建、质量有隐患、违反有关规定在绿化隔离带用地上进行建设等。

  主体建筑完工的“温泉休闲园”原定今年元旦投入使用,后因温胜春的退出未能装修完成,迄今已停工3个多月。

  近两个月来,温胜春没有接活开工,而是整理举报材料、寄材料、跑部门、等消息,日复一日。

  几张纸上,写着他向北京市,石景山区10余个相关部门递送的50余份举报信的记录,包括谁签收的信件,并随时标出哪些部门有了回应。“讨不到钱也要争口气。”他说。

  发现温泉

  2006年8月,一股温泉从地下喷涌而出。没隔几天,居民张东看着一些沙石水泥等材料被运到温泉旁。他猜测“是不是要修澡堂了。”

  2005年12月的一天夜里,衙门口村三大队七旬老人张东(化名)家。百米外响起的“咚咚”砸井声震得张家的床板、窗户微颤。

  “要是别的地方肯定告扰民,我们没告,怎么能给自己赚钱的活添乱呢。”张东的儿媳说,那声音一直响就说明工程没停,听着安心。

  这个能“赚钱的”工程是一口温泉井。

  那年6月,衙门口村三大队的市政绿化隔离带用地下发现了地热资源,作为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而成的衙门口公司决定进行开采。

  “户口改成居民,大队改称公司,其他和以前一样。”张东的儿子说,2002年,石景山区实施“农转居”后,土地依然属于集体所有,村里人还是出工分红。张家和其他居民一样,都希望温泉能拉动经济,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分红。

  在砸温泉井的“咚咚”声中,时间来到2006年。那年8月,一股温泉从地下喷涌而出。

  “冒着热气,洗脚特暖和。”张东说,没隔几天,他就看着一些沙石水泥等材料被运到温泉旁。他猜测“是不是要修澡堂了。”

  昼夜更替中,张东发现一栋3层楼高的钢筋混凝土建筑,在绿化隔离带用地上快速崛起。他从衙门口公司了解到,这座建筑是“生态阳光轻体大棚”,落成后将带动村里的经济。

  大棚变身“休闲园”

  2006年7月和2007年2月,衙门口公司曾两次就在建工程向石景山区农委进行请示,并获得批复。之后,“生态阳光轻体大棚”变身为“温泉休闲园”。

  2007年10月初,“生态阳光轻体大棚”主体建设工程完工。该工程随即被衙门口公司转交香港辉煌国际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辉煌公司)做总装修,香港辉煌公司又将装修工程一次性转包给了中太公司经理温胜春。

  温胜春发现,这个长140米、宽70米、高13.5米、全钢骨架透明顶大厅的大型建筑,怎么看也不像一个普通的“大棚”。在他和香港辉煌公司签订的授权协议书上,写明建设的是“温泉酒店工程”。

  事实上,在2006年7月和2007年2月,衙门口公司曾两次就村里在建的这个“能拉动经济”的建筑向石景山区农委进行请示,并获得批复。两次请示之后,张东等居民所知道的“生态阳光轻体大棚”变成了“温泉休闲园”。

  2006年7月10日,打出温泉的前一个月,一份衙门口公司“关于围绕地热资源利用启动体育休闲健身园区项目的请示”被送交到石景山区农委。

  请示内容包括,在衙门口公司708亩绿化隔离带用地上建设“休闲绿洲”项目;申请在温泉上建设“生态阳光轻体大棚”,占地11200平方米,建筑规模18000平方米,计划投资6000万。

  17天后,区农委下发“关于衙门口农工商公司建设休闲绿洲项目的批复”,同意衙门口公司申请的“休闲绿洲”项目,同意其“按程序申报立项”,但要求衙门口公司取得“环保、消防、交通、园林等部门意见……做好规划设计”。

  该批复对衙门口公司申请建设“生态阳光轻体大棚”只字未提,也未提及温泉项目。

  2007年1月17日,在衙门口休闲绿洲现场办公会上,石景山区一位领导将“休闲绿洲”称为石景山区打造“CRD”(首都休闲娱乐中心区)的重点工程,并对温泉项目提出“区农委协调解决……项目要尽快启动,争取年底建成。”该领导的讲话随后被作为石景山区农委2007年第一号文件发布。

  2007年2月28日,衙门口公司向区农委递交了“关于启动‘温泉休闲园’项目的报告”,并将该领导的讲话原文作为附件一并递交。

  报告还提到,“温泉休闲园”项目已在递交报告的前一天,即2月27日启动。

  报告中将资金预算拉高到7374万元,方式为衙门口公司自筹,2007年10月31日竣工。预期“温泉休闲项目”年纯收入1590万元,折合日纯赢利4.3万余元,4.6年可收回成本。

  这份报告中未再提及“生态阳光轻体大棚”以及“休闲绿洲”项目,附件中的项目方案将“温泉休闲园”项目规划为三层建筑。

  2007年3月15日,该报告获得区农委“关于启动温泉休闲项目的批复”。批复称“区农委经研究认为:温泉项目符合我区产业功能定位,区位优势明显,项目实施方案可行”。

  此外,批复中未再提及需要相关部门审批一事。

  在建工程问题多多

  温胜春发现正装修的工程“什么手续都没有”。此外,该工程被发现了12项质量问题。

  “工程什么手续都没有。”接手装修工程一段时间后的温胜春说,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大型建筑必须有“三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但衙门口公司拿不出任何一项手续,以至于他们三方根本无法签订有效的施工协议,“即使签了也是违法,打黑工”。

  温胜春说,衙门口公司经理苏玉娥和香港辉煌公司总经理汪明业曾向他表示,该工程准备边建设边审批,所有正规手续正在相关部门补办,很快就能下来。

  温胜春随后拿到了“温泉休闲园”的扩改规划图,制成图时间为2007年5月,图上有一行小字,“本图为前期报审及准备图,不得直接用于施工”。他拿到手的并不是正式规划图。

  制图单位是北京中环世纪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据当年设计该规划图的徐俊回忆,规划图是衙门口公司委托公司制的,该工程什么建设手续也没有,连最基本的规划意见书也拿不出,公司不可能做正式规划图。双方商定只能用于向建设部门申请报批。而此时,工程已开工许久,“先建设后出图,这样做是违规的。”徐俊说。

  这张规划图上,标注“温泉休闲园”拥有上百间“标间”,还有全套的“客房服务”、“客房配电”、“服务台”、“大堂”、“厨房”等一系列酒店设施。图纸最终被交给中太公司进行照图装修,“有128个客房,其他是娱乐的房间。”温胜春说。

  2007年10月16日,装修中的“温泉休闲园”出事了。“温泉休闲园”内一根混凝土立柱发生倒塌,温胜春的施工队一名工人手臂遭砸,后被截肢。

  10月19日,温胜春、衙门口公司、香港辉煌公司及工程建设方的相关人员对该工程进行了检查。检查中,他们发现了12项质量问题。其中包括有立柱不合格;支撑结构柱出现偏差;二楼和三楼楼面高低不平;一些柱子质量太差、断根、烂根等。

  “农业大棚不需审批”

  苏玉娥说,“温泉休闲园”其实是“生态阳光轻体大棚”。建农业大棚村里有自主权,不需要相关建设部门的审批。

  随着施工进入尾声,温胜春仍没有看到“温泉休闲园”工程的任何手续。

  石景山区建委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未对衙门口公司的“温泉休闲园”项目做过备案、监督、验收,也未听说过该建设项目。石景山区规划分局工作人员也说,未听说过衙门口公司建设的相关项目。

  对此,衙门口公司经理苏玉娥解释说,“温泉休闲园”其实就是“生态阳光轻体大棚”,不是酒店。建农业大棚村里有自主权,不需要相关建设部门的审批。

  她进而举例说明,该建筑的透明顶和大厅说明建设性质是“大棚”,而混凝土建筑是原办公楼旧址拆建的,中央部分才是“大棚”。

  但苏玉娥也承认,实际修建中与所称的“生态阳光轻体大棚”有所差异,“轻体的不稳固,固定建筑用得时间久”。

  “公司是根据北京市发展都市观光休闲农业的精神领会的,感觉建这个项目能行。”苏玉娥表示,对该项目区里有部门默许,比较支持。她不愿透露具体哪个部门,“不想给他们找麻烦”。

  对于苏玉娥“阳光大棚”的解释,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法制处工作人员表示,农民在自有土地上建设农业大棚不需要经过建设部门审批。

  “但农业大棚的作用仅限于种植和养殖业等。”该工作人员分析了衙门口公司“阳光大棚”的一些情况,表示该“大棚”建设了客房、温泉等服务设施,具有固定的钢筋混凝土建筑,已具备经营性酒店的特征。这样的新建建筑应在划拨的建设用地上建筑,并先期取得审批手续。

  (下转A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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