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非法吸储案开审 涉案金额12亿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2:12 燕赵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孔博)原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邮政局大客户服务部经理何丽琼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贪污、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产一案,8日上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案的其他5名被告人一并出庭受审。6被告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6811.8047万元,被告人何丽琼和陈绮丽被控贪污公款15978万元。何丽琼等人实际给佛山市禅城区邮政局造成的经济损失尚未确认。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6月,时任佛山市禅城区邮政局大客户服务部经理的何丽琼为偿还在澳门赌博所欠赌债及进行个人投资,纠集先后担任佛山市禅城区邮政局澜石支局总台及支局长的陈绮丽,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澜石邮政支局专用账户内的储蓄资金。截至2006年8月案发前,二人贪污公款共计15978万元。

  2004年下半年,邮政储蓄系统加强对储蓄资金专用账户的监管,何丽琼为继续达到其目的,与陈绮丽密谋以邮政储蓄的名义,以月息千分之六的利率对外吸收存款。她们通过套取空白邮政储蓄存折,自行打印存取款记录,在客户面前进行虚假存取款操作等方式,骗取客户的信任,但实际却将客户资金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内。经查,二人通过上述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126811.8047万元。何丽琼雇用霍婉华(化名霍少青)、陈国强、梁金祥、黎友勇参与部分非法吸储活动。

  另据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6月至7月,何丽琼雇凶将在非法吸储过程中与其发生矛盾的郭某砍成轻伤,雇凶将对其不满的佛山市邮政局储汇局副局长周某打成重伤,先后两次雇凶将怀疑说其坏话的冼某打成轻伤,雇凶将非法吸储过程中与其发生矛盾的霍某的轿车前挡玻璃打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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