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务员培训首度实行学分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2:48 东亚经贸新闻

  东亚讯(记者 陈杉) 今年我省公务员培训将首度实行学分制。记者昨日从省人事厅获悉,为了规范公务员脱产培训考评制度,提高公务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今年我省省直机关副处长、正处级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应参加不少于12天的培训,累计考评学分要达到72学分以上。这一制度包括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学分成绩直接与评优、任职、晋升挂钩,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将按照要求进行补训。

  培训考评内容共分为3项

  据了解,今后公务员培训每期结束后要进行考评,并在一周内完成学分登记和备案工作。考评内容共有3项:出勤情况,包括有无旷课、病(事)假、迟到和早退等情况;研讨考察情况,包括研讨发言、考察调研等;学习成效,包括考试成绩、论文质量等。

  脱产培训的范围包括: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在党校(行政学院)进行的脱产培训;上级主管部门及本部门组织的系统脱产培训;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自选式短期培训;其他短期专题培训;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境、域外考察培训;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参加的在职进修学习等。

  每年累计考评学分要超72分

  从今年开始,对公务员培训学分制做了严格规定,省直机关公务员原则上每5年应参加不少于60天的培训,累计考评学分达到360学分以上。

  一般情况下,公务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12天的培训,累计考评学分达到72学分以上。培训学习时间按学时计算,每天6学时,每学时1学分。学分制可以累计计算,公务员参加各类培训,5年累计达到或超过360学分,或各年度累计学分均达到或超过72学分的,就视为完成了脱产培训任务。对于超过规定的学分部分,可顺延到下一年度的累计中。

  学分考评记录要记入培训档案。各部门及培训机构进行学分考评后,要填写《吉林省省直机关公务员脱产培训学分考评登记表》,并记入公务员脱产培训档案和干部档案。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省人事厅备案。

  不完成培训的不评优不晋升

  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情况及学分考评结果将作为评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据了解,未完成规定培训任务的,年度考核一般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原则上不得任职、晋升。

  确因特殊情况在任职、晋升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要在任职、晋升后一年内补训。各部门将在每年年底对本单位全体公务员脱产学习情况进行内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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