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警网上公布扒手照片引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2:52 南方日报

  26张照片涉及4个盗窃团伙10多人有网友质疑侵权

重庆民警网上公布扒手照片引质疑
扒手的视频照片上了网。

  重庆涪陵区公安局反扒支队在网上发帖,把涉嫌盗窃数十起、涉案10多万元的几个嫌疑人的图片挂在“涪风论坛”上。此举立竿见影,警方很快获得线索,并在两天内抓获两个团伙,7日,4名嫌疑人被刑拘。但个别网友却对这种发帖方式提出质疑,认为此举涉嫌侵犯嫌疑人的肖像权。

  网友质疑警方发帖

  网友周先生称,盗贼固然该打击,但涪陵区公安局反扒支队此举有侵犯嫌疑人肖像权、隐私权等之嫌。

  记者按照网友的指点,于昨天下午1时50分打开“涪风论坛”的“我爱涪陵”版块,看见网友“愚民”于4月3日21时50分,以“你认出他们是贼吗?”的主题发帖。帖子内容为:反扒支队在工作中发现两个盗窃团伙,分别在高笋塘地下商场和网吧盗窃他人财物,求助网友帮忙辨认,并提醒网友注意这些行人。最后是两个反扒热线电话号码。

  文字的下面,是商场、网吧监控录像截图,共26张。图片清晰度都不高,帖子上分别用红圈对其中个别人物进行圈点。其中,前两张图片有文字说明。

  截至记者打开网页时,该帖点击率达到1500次,26个跟帖。大部分网友跟帖支持“捉、抓到底”。但“哎哟一声”网友表达了与周先生相同的观点。该网友称,视频资料这样放在网上,是不是涉嫌侵犯人家的权利啊?

  警方声称事出有因

  记者联系上涪陵区公安局反扒支队副支队长周涛。

  周涛证实,帖子确实是他们发的。发帖目的就是向网民征集数十起盗窃案件的线索。因为该区高笋塘地下商场自2006年初安装摄像监控以来,已经接到数十起失窃报案,涉案金额达到800元以上立案标准的案件有20多起,保守估计涉案金额近10万元。

  周涛还称,该区有10家网吧从今年以来,也连续发生了21起盗窃案。涉案金额五六万元。嫌疑人偷的多为手机、小灵通、钱包。

  这些盗窃案最初都是向各辖区派出所报的案,苦于没有线索,警方一筹莫展。这些盗窃案案发地点都是在地下商场和网吧,团伙作案可能性很大,其中一个白衣女团伙,可以说是疯狂、大肆作案,涉案金额常常是几千元。比如白衣女一次就偷了商场老板营业款5000多元。还有一个6人的盗窃团伙,常常在网吧对大中学生实施盗窃。

  一条线索都没有,但又不能不抓,怎么办?于是反扒民警决定在网上发帖,向热心网友求助。

  “没想到效果出奇的好。”周涛很高兴。

  发帖至今,他们接到40多个网友电话。大部分网友表示赞赏,还建议他们打击盗窃QQ、游戏装备的虚拟世界财产,其中一条线索让他们连抓两个团伙:发帖次日,网友打电话称,照片上有个被红笔圈点的男子绰号叫“峰儿”,但没有提供更详细的信息。他们根据这一信息锁定了一个叫彭峰的盗窃嫌疑人,仅花了两天时间就将彭峰及其同伙抓获。同时,另一团伙也根据网友举报落网。

  警方初步查明,这两个团伙涉案1.5万余元。周涛称,因网友有功,他们发了100元奖金。目前,另两个盗窃团伙也有了线索,线索都来自于热心网友。

  发帖前曾研究民法

  周涛称,他们是首次采用这种方式征集破案线索。发帖照片涉及4个盗窃团伙10多人。

  针对个别网友的侵权质疑,周涛称,发帖前,支队领导曾在一起商讨,也有领导存在“是否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疑惑。他们为此专门找出民法进行研究,最后认为不存在侵权。发帖这种方式类似于通缉令。两者相同点是有证据证明嫌疑人作案事实,只是通缉令针对具体某个嫌疑人发出,而他们帖子涉及的嫌疑人具体身份、名字一无所知,需要借助网友进行指认。

  律师认为无法可依

  当记者提出“嫌疑人看到此帖跑了怎么办”的问题,周涛称“不要紧”。他们宁愿让犯罪分子放弃犯罪,也不要让其大肆犯罪,目的之一就是想对不法之徒起到震慑和对市民的提醒作用。事实是效果好、网民大力支持,所以坚定了他们的信心。

  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昊称,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缉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书面命令。警方有权公布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但只在发布通缉令时采用。而在该事件中,他认为警方采取的并非通缉令的手段,那么公布犯罪嫌疑人照片的做法就没有法律依据。

  据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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