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管局拟向市府提交相关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3:17 南方都市报
深圳城管局拟向市府提交相关报告
佛山市城管行政执法系统开展应急集结训练。 本报记者陈平生摄

  ■部门回应

  “从国内国外来看,城管队伍向警察转型都是一种趋势。”

  ———深圳市城管局科研所所长胡振华

  拟向市府提交相关报告

  对于由警察行使城管执法权的建议,深圳市城管局科研所所长胡振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市城管局3月底刚由局长吴子俊带队,前往四川绵阳学习当地警察开展城管执法的经验,回来后正在起草报告,将提出具体建议报送市政府决策。据透露,和市政协委员杨立勋思路相仿,市城管局也有意在福田区先行开展试点。胡振华还表示,市城管局还重点研究了日本《轻犯罪法》的规定。

  “从国内国外来看,城管队伍向警察转型都是一种趋势。”胡振华说,国外很多城市都有警察行使城管执法权的例子,而国内不少城市也在探索城市警察的做法,虽然有争议,但确实有这种转型趋势。

  胡振华说,其实在《深圳经济特区人民警察巡察条例》中,就有很多条是城市管理方面的内容,按规定由巡警来履行,“只是没有哪个巡警在履行。”

  据介绍,深圳市城管局此次赴绵阳考察学习除了是当地在警察行使城管执法权方面先行尝试外,也因为深圳在对自然人的处罚上面临困境,市城管局希望通过警察行使城管执法权来消除这一困境。

  胡振华说,在对自然人的处罚上,一是没有后续保障,如果自然人不接受处罚则无它法;二是对事不对人,执法没有威慑力,比如对无证诊所、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一般只是强行取缔或暂扣物品,对违法行为人没有任何制裁手段。

  深圳市城管局局长吴子俊曾表示,深圳应勇于创新,在解决自然人处罚问题上进行探索与实践,为全国提供经验。

  “罚不到怎么办,城管执法无权查验身份证,连对方身份都没有,执法就执不下去,暂扣物品也起不到作用。”胡振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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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得“宽”疲于应付

  建议调整街道综合执法范围

  本报讯 昨天,深圳市政协委员杨立勋还提交了一份提案,认为深圳目前街道综合执法的事项划分不合理,应进行调整。

  去年3月,深圳各街道全面铺开综合执法,将原本由多个部门承担的21项执法权限统一赋予街道综合执法队。杨立勋在提案中指出,目前街道综合执法事项划分不合理:一是综合执法范围过于宽泛,执法事项过于繁杂,21项执法涉及17个部门,既跨行业又跨系统,街道执法队有限的执法力量疲于应付;二是本来一个部门能管好却分给多部门管,造成新的职责交叉和推诿扯皮,比如对娱乐场所的执法,凌晨2点前由文化部门执法,凌晨2点后由街道执法队执法等;三是对于危险化学品等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执法事项,街道执法队既无专业技术人员,又无专业检测设施,街道综合执法队无力承担。

  杨立勋提议,街道执法事项要易于操作,违法行为要容易判断,处理简易快捷,无需专门仪器和专业技术人员,也不能将同性质执法行为人为割裂开来,职能部门已经有执法队的执法事项不应下放给街道综合执法队。

  本版统筹:本报记者 李斌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孙天明 庄树雄(除署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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