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警员 入狱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3:57 南方都市报

  ■港岛拍案

  本报讯(特派香港记者 付可)香港一名30岁的无业男子,因向廉政公署作出虚假举报,诬告两名警务人员索取贿赂,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被廉署拘控。被告昨日被判入狱一年。

  案情透露,2006年6月5日,被告涉嫌触犯普通殴打罪行而被落马洲警署人员拘捕。被告其后获一名警署警长准以保释外出。

  同年6月23日,被告向廉署作出举报,诬告该名警署警长及高级督察向他索取5万元贿款,作为不向他提出检控的报酬。第二日,被告在廉署录取口供,重申该名警署警长分别在四个不同日期致电给他,催促他支付有关贿款。

  廉署调查显示,警方于上述日期并无致电被告的手提电话,其他一些证据也证实该男子的指控纯属虚构,诬告罪名成立。裁判官宣判时称,被告所犯的罪行严重,故须判处他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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