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有权索赔惩罚性违约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3:59 信息时报

  北京消息 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武高汉昨日表示,中消协一直密切关注发生于3月31日的东航云南分公司航班返航事件,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将会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依法提供支持。

  3月3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18个省内航班“集体返航”,导致大面积航班延误,千余名旅客滞留机场。

  对此,武高汉表示,乘客、飞行员、航空公司作为利益相关方,都应该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维护消费秩序。航空服务其实质上是一种合同,乘客购买了机票,就意味着航空公司有义务安全、准时的将乘客送到目的地,如果真的是因天气原因等不可抗力,那么经营者变更合同或者取消合同也是为了乘客的安全着想,消费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是谎称不可抗力,以逃避责任,就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依照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条款提出索赔。

  武高汉说,根据分析,由于在此次事件中,东航先是给出“天气原因”的解释,后又声称“存在明显的人为因素”,再加上民航局调查组的结论,因此有理由认为东航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欺诈消费者。乘客作为消费者有权在要求东航赔偿实际损失外,增加赔偿客票价格一倍的惩罚性违约金。

  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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