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资增速全国倒数第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4:0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赵安然) 省统计局人口就业统计处日前发布《2007年广东城镇单位就业与工资情况简析》调查报告显示,去年广东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12.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3个百分点,连续第7年低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居倒数第三位。

  低于人均GDP增幅

  报告显示,2007年广东城镇单位从业人员1001.46万人,比上年末增长4.9%,其中在岗职工980.93万人。据统计,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2854.99亿元,比上年增长18.3%,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443元,比上年增长12.4%。

  统计局分析,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比去年提高3个百分点,但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3个百分点;扣除物价上涨实际增长因素后只有8.4%,也比全省人均GDP增幅的12.9%低了4.5个百分点。

  金融业工资排第一

  报告显示,高收入行业主要集中在国有单位,如金融保险、邮电通信、航空、航海、电力、烟草、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加上机关调工资,国有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速度继续高于集体和其他经济单位。

  2007年,各行业中平均工资最高的是金融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70228元;且增幅最大,增长26.5%;最低的农、林、牧、渔业,仅为11897元。

  据统计部门分析,金融业收入大增主要原因是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一些国有银行改为股份制,其中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均成为上市公司,其经营项目扩大、经营方式更为灵活,如适时推出代客理财、基金发行等。

  市间最大差距2.7倍

  由于各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差异较大。21个市中,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7∶1。

  统计局建议,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最低工资实际水平不因CPI上升而降低,并随经济增长逐步提高;根据经济增长和CPI水平的实际情况,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各级政府要运用政府转移支付等手段减少地区间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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