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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发帖公布扒手照片2天4人落网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5:3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重庆涪陵区反扒民警在网上发帖,把涉嫌盗窃数十起、涉案10多万元的几个嫌疑人的图片挂在“涪风论坛”上,向网民征集线索。发帖照片共26张,涉及4个盗窃团伙10多人。此举立竿见影,警方很快获得线索,并在两天内抓获两个团伙,4名嫌疑人被刑拘。警方还对提供线索有功的网友奖励了100元。但有网友对这种发帖方式提出质疑,认为此举涉嫌侵犯嫌疑人的肖像权。 警方:发帖前曾研究《民法》 涪陵区公安局反扒支队副支队长周涛称,他们是首次采用这种方式征集破案线索。 针对网友的侵权质疑,周涛称,发帖前,也有领导对 “是否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进行商讨。他们为此找出《民法》进行研究,最后认为不存在侵权。因为他们已立案,视频资料是在侦查中获取,视频资料能证明嫌疑人作案的事实,该资料将是司法机关定案的重要证据。发帖这种方式类似于通缉令。两者相同点是有证据证明嫌疑人作案事实,只是通缉令针对具体某个嫌疑人发出,而帖子涉及的嫌疑人具体身份、名字一无所知,需要借助网友进行指认。 记者登录该论坛发现,照片已被删除。上面留言:嫌疑人已抓获,图片删除。 律师:警方此举无法可依 律师陈昊称,刑事诉讼法第123条,应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在逃,公安机关可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在该事件中,警方采取的并非通缉令的手段,那么,公布犯罪嫌疑人照片的做法就没有法律依据。 据《重庆晚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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