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涨 儿告父要求追加生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5:3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父母离婚后,儿子一直跟着母亲生活。可随着物价上涨,父亲每月支付的150元抚养费已远远不能满足儿子的生活需要。在要求父亲增加生活费无果的情况下,儿子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父亲每月支付生活费400元,并一次性支付至自己大学毕业,共计38400元。近日,华蓥市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儿子张强(化名)的部分诉讼请求。

  张强今年16岁,在华蓥市一所中学上学。他在诉状中称,父母由于感情不和,于2002年协议离婚,自己由母亲抚养,父亲张青(化名)每月支付150元生活费至18岁。

  然而,随着张强的教育费、生活费等其他方面的开支增大了,每月150元的数额远远不够自己所需,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父亲支付自己生活费由原来的每月15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一次性支付至自己大学毕业,共计38400元,同时要求初中阶段的学杂费由父亲全额承担,高中及大学阶段的学杂费由父亲支付一半,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我是个下岗工人,现在已经再婚生子了,哪有能力支付这么高的抚养费啊!”张强的父亲张青叫苦不迭。他辩称:“我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现在给的抚育费150元已大大超过了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张强现系初中学生,他要我一次性支付高中及大学阶段的生活、教育费用,也和法律的规定不符啊!”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要求被告增加其合理的生活费的主张,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但原告主张增加的数额已明显超出了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确保双方正常的生活和学习,法院判决被告从2008年1月起每月向原告支付生活费200元。覃尧 记者 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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