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政府公款邀请明星营业性演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7:06 深圳特区报

  【本报北京4月8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 李萍)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有关负责人就今年1月九部委下发的《关于构建合理演出市场供应体系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时指出,今后演出市场适度向外资开放,鼓励民营表演团体发展,并加大政府投入,扩大供给,规范政府公款邀请明星举办营业性演出行为等。

  《意见》鼓励国有文艺表演团体创作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小成本演出剧目,鼓励国有演出场所、国有演出单位举办公益性、低票价的演出,做到“月月有公益场,场场有低价票”。

  据两部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从市场角度出发,就培育市场主体,扩大演出供给作了明确规定。《意见》提出要拓宽演出市场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演出产业,允许适度引进外资进入国内演出市场,大力扶持民营表演团体发展。

  此外,为规范政府行为,优化演出环境,《意见》明确禁止政府部门利用公款邀请演艺明星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减少节庆大型演出活动的数量和规模;严禁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索要赠票,禁止公款购买演出门票用于个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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