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上游所有乡镇须建垃圾处理设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7:12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吴月芳

  本报讯 根据泉州市生态市建设行动方案,今年年底前,晋江、洛阳江上游5县(市)所有乡镇应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或垃圾中转站。

  到2010年,全市所有乡镇和1200个以上行政村将完成垃圾治理,农村垃圾处理率达50%以上。同时,泉州市将完成和实施畜禽养殖发展规划、污染治理规划。此外,为严防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泉州各地要严格把关审批环节,尤其是晋江、洛阳江上游地区,不再审批化工、电镀、制革、染料、农药、印染、酿造、蓄电池、造纸等建设项目。有选择地发展适合本地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强化村镇工业污染源治理与监管,工业企业要远离居民区,统一进驻工业区。取缔“十五小”污染企业,严查严打违法排污企业。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农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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