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8:30 北京日报

  (上接第三版)

  79.继续加强乡镇成人学校的建设,开展乡镇成人学校示范校的评估工作。积极探索乡镇成人学校管理、运行、维护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

  协办单位:市编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0.设立40个农村中小学教师研修工作站,实现1000名农村骨干教师进站研修,改善其工作学习条件,着力提高农村特别是山区教师工作待遇水平。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市人事局负责人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1.进一步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继续选聘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京郊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吕锡文

  协办单位:市人事局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2.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培养力度,扩大农村实用人才总量,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素质。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农工委杨德宏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委、市科委、市教委、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妇联、团市委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3.进一步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及推广农村先进实用技术的支持力度。建立农村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基地,打造农村引进国外智力的品牌。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事局负责人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4.继续开展本市农村劳动力向建筑业、房地产业转移培训工作。计划培训3000人,培训重点放在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质量、安全、物业管理等技术管理岗位的岗前培训和现有岗位的技术水平提升。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

  协办单位:市农委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5.继续推进以农村科技协调员为核心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基层网络建设。依托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建立基层农村科技协调员工作站100个,支持农村科技协调员开展信息查询、技术推广、产品销售等工作,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带动主体。全年培养星级农村科技协调员2000名,继续发展调研员、信息员、技术员、营销员4类农村科技协调员2000名,使全市农村科技协调员总数达到7000名。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马林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6.完成郊区客运改革发展方案,整体推进、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实行低票价政策,推进郊区公共客运的发展,解决好郊区群众公交出行问题。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7.加强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使全市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的配建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体育局孙康林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8.巩固郊区连锁超市、便利店“双覆盖”成果,提升郊区现代流通网络的规范化水平。支持企业将成熟的乡镇加盟店铺改造为直营店铺,发展全额配送的加盟店铺,增强对连锁网络的控制力;增建二级分销站点,力争全市农村连锁商业的统一配送率达到80%。发挥现代流通网络对保证农民食品和消费安全的积极作用,提高其对农民生产和生活的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局卢彦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89.开发更多适销商品,扩大农村市场消费。组织重要商品的规模化采购,力争全年统一采购商品超过5亿元,给农民消费创造实惠;鼓励开发物美价廉的自有品牌商品,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消费的需要;发挥现代流通网络“双向流通”的作用,支持和引导本地产农副产品进入连锁超市经营。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局卢彦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90.加强农村科普工作。建立一批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在农村创建一批创新型科普社区。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马林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91.投入400万元,完成不少于200个“益民书屋”的建设,并对已建成的725个“益民书屋”添补和更新部分出版物。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新闻出版局冯俊科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92.为远郊区县提供文物保护经费1000余万元,主要用于对远郊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抢险修缮、安全消防、电路改造、防盗掘、文物调查等文物保护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物局孔繁峙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93.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年满60周岁的农民发放奖励扶助金。以远郊区县为重点,利用财政贴息贷款2亿元资助6000户困难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实施对农村长效节育育龄群众奖励体检项目。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利用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加强人口学校和“新农村、新家庭图书角”建设。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口计生委邓行舟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94.继续做好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监测、农村城镇化进程监测,做好新农村建设进程监测体系、农业生态服务价值监测指标体系的完善和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统计局崔述强、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潘璠

  协办单位: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建委、市爱卫会、市广播电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市政管委、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环保局、市农林科学院、市农研中心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四、建设生态文明,改善农村环境

  95.积极推进新农村循环水务建设,建设农村雨洪利用工程150处。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程静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6月底

  96.继续推进郊区小城镇和市级重点村的绿化美化建设,创建5个园林小城镇、50个首都绿色村庄。继续开展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城乡手拉手、共建新农村”活动。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97.进一步完善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巩固绿化成果,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将新增5.4万公顷(81万亩)生态林面积纳入补偿机制范围,新增生态林管护员2830名;实施生态林管护员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对生态林管护员进行政策法规、林木抚育、护林防火、林木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保护知识培训,全年培训10万人次,提高管护员整体素质和管护技能。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市农委王孝东、市财政局杨晓超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98.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北京市新农村环境保护规划》。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环保局史捍民、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市政管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农业局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99.开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编制年度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环保局史捍民

  协办单位: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气象局

  完成期限:2008年12月底

  100.在2006年、2007年工作的基础上,2008年完成剩余20%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使郊区村庄环境基本达到干净、整洁、路畅、村绿、建制的标准。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陆海军

  完成期限:2008年6月底

  101.在郊区创建10个环境优美乡镇、50个文明生态村。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环保局史捍民、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02.全面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全市保护性耕作应用水平达80%以上,其中春、秋季达80%,夏季保持在90%以上。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03.开展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三大行业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郊区农业环境基本状况,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04.建成10个郊野公园。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05.做好第七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各项筹备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顺义区政府张延昆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06.继续开展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作。年内完成约1533.3公顷(2.3万亩)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前的地质灾害消除和场地清理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董瑞龙、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07.实行倾斜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生态涵养发展区的扶持力度。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杨晓超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五、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108.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7〕22号),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下,积极做好相关机构编制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协办单位:市编办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09.指导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按照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安排,落实本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及时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编办黄强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0.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构建“三农”统计新平台,聘用专职统计信息员4000人,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统计局崔述强、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潘璠

  协办单位:市农委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1.推进兽医体制改革。落实区县兽医管理机构和基层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提升动物防疫工作能力。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业局赵根武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2.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 董瑞龙

  协办单位:市有关单位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3.加大市级公共财政对农村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杨晓超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4.做好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支持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发展。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北京银监局刘宝凤、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5.继续引导辖内银行大力支持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分行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信贷、农业和农村中长期信贷等新业务,不断完善涉农金融服务;督促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改制不改向,不断强化金融支农功能;引导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加大资金回流农村的力度,不断丰富涉农金融产品;推动其他银行加快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不断扩大涉农信贷规模;加强对金融支持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的调查研究。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杨国中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6.大力支持中小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促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股份制商业银行到县域设立机构要坚持经济发展需要与商业可持续发展兼顾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引导其服务县域和金融服务不充分地区,另一方面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商业、自愿原则选点布局。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北京银监局刘宝凤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7.完善征地制度,积极开展征地多元化补偿安置的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魏成林

  协办单位:市农委、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8.扩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试点范围,积极落实确定试点乡镇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魏成林

  协办单位:市农委、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19.进一步加强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登记、备案制度,鼓励支持搭建农地流转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20.鼓励探索集体经济新的有效实现形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对改制后的乡村继续深化内部管理,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六、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和党的建设

  121.继续加强农村基层信访工作,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努力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带案下基层,组织联合“下访”、联合办案,加大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农村基层信访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议征集活动,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信访办薄钢

  协办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22.继续完善农村地区维稳工作机制,全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实施农村警务战略,加快农村警务室建设步伐。不断完善精确打击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刑事犯罪活动。不断加大治安整治力度,全面加强农村治安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基础配套设施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做好农村交通安全和消防工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公安局马振川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23.制定《北京市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进一步明确五保供养的政府责任,确定五保供养标准,规范五保供养待遇的审批程序,逐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依法保障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府法制办周继东、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市有关部门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24.继续推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和巩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试点经验,加强对乡镇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府法制办周继东

  协办单位:各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25.进一步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发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城乡携手迎奥运,共建文明京郊行”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加大首都文明单位支持农村建设的力度。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首都精神文明办负责人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26.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按照中央及市委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促进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围绕办好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为推进郊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障。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吕锡文、市委农工委杨德宏

  协办单位:市纪委、各郊区县委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27.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和完善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继续深化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关系,着力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新增加达标示范单位10%,使全市35%的乡镇、村达到示范单位的要求。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市委农工委杨德宏

  协办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各郊区县委、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28.加强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继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途径,扩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继续贯彻落实《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规范党员发展的形式和程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吕锡文、市委农工委杨德宏

  协办单位:市纪委、各郊区县委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29.继续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结合农村实际,大力宣传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农业生产、市场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与农民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再建立一批农村法律服务室。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司法局吴玉华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130.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继续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07〕12号),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加大对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强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和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纪委马志鹏、市监察局张厚崑

  协办单位: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郊区县委、郊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8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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