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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造林实行“公司制”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9:20 扬子晚报
泰州高港区今春造林实行“公司制”,有效地提高了绿化效益。 “公司制”即将树苗的选购、运输、种植、施肥、治虫等环节全部交由公司负责,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全程指导工人操作,政府根据一年后树苗的成活率结算工程费用。 据该区林业站工作人员介绍:“以往群众造林的成活率一般在70%左右,而公司造林的林木成活率达到了95%。据测算,虽然公司造林的成本增加了5%,但收益却提高了20%。” (邵釜明 李新俊 赵晓勇)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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