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团购“无税玩具”被索要三五千元保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09:5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贾俊秋)为了用更优惠的价钱给孩子买到心仪的玩具,市民王女士在网上组织了一次团购,哪料2000多元货款发出后便“石沉大海”了。

  据王女士介绍,她一直想给孩子买个某品牌的“欢乐园”,某天她在浏览某网站时,偶尔看到深圳一家玩具公司正在销售该玩具,只要140元,而其他网店的售价均在400元左右。王女士与卖家联系,卖家表示,因为该产品为无税商品,所以卖价较低,如果10人以上一起买的话可以按团购价交易。

  王女士在秦皇岛本地网站发了团购信息,很快凑够了10个人。王女士说,玩具加上运费,大概要200元左右,因为大家同城,所以她把货款先全部垫付,货物统一送到她家。等到货后,大家到她家拿货付款。

  在交易中,卖家要求王女士将货款汇到账户上。在王女士把2300元钱汇到卖家账户后,卖家表示货已经发了,然后让王女士再交3000-5000元的保证金,并解释说,因为产品没有上税,公司要派车送货,第一次交易,担心王女士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此时王女士发觉可能受骗了,于是要求卖家退款。在拨打几次卖家的手机号后,卖家的手机再也打不通了。她又在网上给卖家留言,表示将在网上举报该公司。此后,卖家才说要等到月底公司结账时才能退款。

  王女士后来在网上查到卖家的手机号是福建的,固定电话是别的公司的传真号。她询问当地公安部门,得知这种事公安部门无法受理。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秦皇岛市君德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海,张建海律师表示,卖家索要保证金没有法律依据,买家可依此要求卖家全额退款,买家目前应积极寻找交易证据,向网站投诉,寻求相关部门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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