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要问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10:06 云南日报

  3日,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民政厅发出组织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林业、民政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深化严防森林火灾的宣传教育,管住野外火源,发现隐患不作为的,要严格执行行政问责。

  省林业厅、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林业、民政部门要从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纳入全民防灾减灾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宣传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防火宣传工作的领导,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每年在清明节和冬至开展两次针对公民上坟扫墓严防森林火灾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清明、五一期间,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林业和民政部门,下派工作组,深入防火第一线、林区坟山明察暗访,查野外火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确保管住野外火源。

  本报记者 李惠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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